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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13/2024-00054
  •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有效
  • 2024年06月25日
关于做好中宁县2024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来源: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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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3〕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更好实现就业。现就2024年中宁县青年见习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及具有宁夏户籍年满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活动期满后,见习者自主择业。

三、见习待遇及经费保障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中宁县每人每月2050元。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同时,有条件的见习单位要为见习人员提供食宿,发放一定数额基本生活补助费,为见习人员购买附加险种,提高见习人员的保障水平。

按照要求,给予见习基地一定数额的见习指导管理经费,具体标准为:见习基地一次性接收见习人员10-20名的,每年给予一次性见习基地指导管理费用2000元,用于见习青年指导管理使用。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凡中宁县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劳动关系健全、生产安全有保障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提出见习基地申报。申报见习基地的企业(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宁县行政区域内正常经营三年(含三年)以上、企业在职职工10人以上,遵纪守法、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二)信誉良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用工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三年内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等不良行为,没有涉及金融、合同、司法等纠纷案件;

(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条件,能为见习青年提供必备的工作生活条件;

(四)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见习青年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业务内容,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有利于其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须配备专人负责就业见习工作,安排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有较为完备的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

(六)申请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的注册地和经营地须保持一致。

五、见习单位认定程序

(一)单位申报。有见习需求的用人单位,携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在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注册用户。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首页,在见习计划服务专区,进入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打印宁夏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盖章,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中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宁夏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企业情况简介(一式两份);

4.见习培训计划和见习管理措施(一式两份)。

(二)资料审核。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考察评估。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单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经营场所、见习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劳动关系等进行考察评估,经会议研究后,提出拟确定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意见。

1.公示公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审核认定具备青年就业见习条件的企业,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协议签订。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与见习基地签订《宁夏青年见习基地服务协议书》(附件2),见习协议有效期为1年,期满经考核评估合格的,可直接续签下一年见习协议开展见习活动。

3.授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认定的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统一授牌,牌匾内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年就业见习单位”。

(四)见习基地申报时间2024年6月25日-6月30日。

    六、见习单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见习计划、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制度机制,落实各项见习政策规定,合理设置见习岗位,建立见习青年基础台账;

(二)负责青年见习期间安全生产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见习青年的安全教育、培养和管理;

(三)见习单位与见习青年签订《宁夏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办理相关手续,报名资料(一式两份)交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为见习青年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对见习青年进行培训和指导;

(五)负责见习青年考勤与考核,每月按时向中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考勤表,并上传系统。如果见习青年提前离岗,及时在见习管理系统中点离岗。见习期满后,根据见习青年实际表现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出具见习鉴定;

(六)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依托见习管理系统,做好岗位信息发布、到岗确认、记录考勤、考勤表盖章上传等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系统在岗人数与实际在岗人数一致。

  

联 系 人:郭  明  蒲  杨

联系电话:0955-5028899

  

附  件:1.宁夏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docx

        2.宁夏青年见习基地服务协议书.docx  

        3.宁夏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docx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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