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江(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雍 华(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张 晶(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协调督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和平安建设、政法、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禁毒、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12345热线办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度和协调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单位联动开展工作。分管综治中心、司法所。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人大办、法院、检察院、社会工作部、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
李晶晶(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负责上级决策部署和领导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考核及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宣传、精神文明、新时代文明实践、政协提案、工会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人才服务、干部教育培训、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县委办(保密局、机要局、档案局)、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社会工作部、编办、巡察办、网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
魏强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协助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干部纪律作风的监督,督查落实“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开展全镇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县纪委监委、巡察办。
张 娜(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新兴领域党建等工作;负责团委、妇联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党校、团委、妇联。
李广东(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负责财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等工作;负责村级“三资”管理、财务审计、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农村集体经济运行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粮食及农产品生产、流通等工作;负责农林牧、农田水利建设、林长制、渔业、植树造林、林木管护及病虫害监测防控、草原管理等工作;负责厕所革命、“一村一年一事”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治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畜禽养殖粪污监督、残膜回收等工作;负责宅基地、农业设施用地等农村农业用地的审查审核、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征用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审计局、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局。
李 刚(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负责发改、工信、商务、统计、电子商务、交通、电力、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居民收入监测等工作;负责集镇管理、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经济发展规划、乡村规划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国土巡查及处理、违法图斑巡查及处理;负责镇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张 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镇人武部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权益保障、就业创业扶持和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社会救助、行政审批、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税务、科协、红十字会、工商联等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做好村(居)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疫病防治工作。配合人大主席抓好综治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武装部、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税务局、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
左家睿(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挂职):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防汛抗旱、水利、河(湖)长制、农村人饮工程建设、森林草原防火、耕地保护、秸秆禁烧、封育禁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审批、复议,承担诉讼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考评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河长办)、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投公司、长鸣渠管理所、七星渠鸣沙管理所。
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
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责任制,其中:马文江与雍华实行AB岗;张晶与张磊实行AB岗;李晶晶与张娜实行AB岗;魏强强与李广东实行AB岗;李刚与左家睿实行AB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