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中宁
县政府(办)文件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县政府(办)文件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1016/2023-00036 文号 中宁政办发〔2023〕47号 生成日期 2023-06-12 18:20: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村镇建设站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宁县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中宁县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卫市关于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等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宁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围绕“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打造塞上乡村乐园”、衔接“十四五”发展规划,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城乡发展演化规律,统筹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进一步调整优化村庄布局,以村庄提质增效为主题,以产村融合、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文脉传承、数字赋能为突破,生产生活生态整体谋划,村子房子院子统筹考虑,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全面发力,投资消费供给流通适配衔接,一体设计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全面提升村庄宜居宜业宜养宜游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稳扎稳打。遵循城乡演变规律,围绕新阶段新目标,既积极主动作为,又保持历史耐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把握村庄建设时序、节奏、规模,避免不切实际、盲目冒进。

规划引领,分类推进。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建设内容,兼顾现实生活需要和未来长远发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典型引路、补短强弱,分类施策推进中心村示范建设、一般村整治改善、空心村有序撤并,避免无序建设、投资浪费。

深化改革,融合创新。坚持城乡互补、工农互促,深化“六权”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切实增强发展动能,避免城乡割裂、发展脱节。

农民主体,共同缔造。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发挥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农民主体作用,整合各方资源,条条支持,块块落地,条块结合,共同缔造,形成乡村建设整体合力,避免条块分割、单打独斗。

(三)主要目标

巩固改善一般村,重点建设中心村,分级分类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力争到2027 年村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中心村生产生活条件整体提升,打造 10个以上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生活美系统集成的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每个村庄以两年为建设期(传统村落保护以三年为建设期)集中打造,以点带面提升村庄建设水平,形成美丽宜居村庄分类梯次发展格局。

(四)分类定位

集中力量打造“集聚提升类”中心村,优先考虑有特色主导产业支撑的村庄,鼓励乡镇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吸引社会投资,规划建设一批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财政择优给予奖补支持,引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着力推进“城郊融合类”近郊村创新发展,着眼于服务城市多元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新型消费需求,每年鼓励乡镇创意建设一批城郊融合示范村,达到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标准的,财政择优给予奖补支持,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新载体。

加大“特色保护类”古村落保护发展,建立健全国家级、自治区级、市县级不同价值规模层次和历史文化内涵、上下贯通、有序衔接的传统村落名录体系,每年鼓励乡镇优先对有重大保护价值、现实发展需求的传统村落加以保护,县财政择优奖补支持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传承弘扬农耕文化根脉。

积极实施“整治改善类”一般村提升整治,着眼群众现实生活需要,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每年引导乡镇巩固改善一般村人居环境,将每年评选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示范村,筑牢美丽乡村底色。

稳妥推动“搬迁撤并类”空心村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遵循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小后大和空心化程度由高到低等次序,支持乡镇按计划有序调整退出空心村,引导农户就近就便到中心村或城镇就业生活,或与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合作推进村庄公司化、项目化改造,腾出盘活乡村建设发展空间资源。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规划设计引领工程。严守村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合理调整优化县域村庄布局,精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2023年完成50个以上村庄规划编制,为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奠定基础,2025年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制定《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图则》,加强村庄建筑设计引导。探索设计下乡、陪伴建设、共同缔造新模式,加大乡村建设工匠培养,创新乡村营建方式,确保规划设计落地效果。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合规不建设。

(二)实施宜居农房改造工程。坚持“四个不摘”,持续推动低收入群体新增危窑危房即增即改、动态清零,抗震宜居农房愿改尽改、能改快改。推广建设装配式钢结构、EPS 模块等农房,开展房屋建筑与太阳能光热光伏一体化设计应用,支持既有农房实施清洁能源和墙体保温、屋面隔热、节能门窗、被动式暖房等节能降耗改造,传承“红墙、红瓦、挑檐”等地方特色农房风貌,改造建设“结构安全、风貌乡土、功能适用、成本经济、节能环保”的宜居型新农房。对困难残疾人家庭住房和公共场所实施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支持盘活利用和改造建设农村公租房,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需求保障。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统筹推进村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饮水安全保障、道路升级改造、数字乡村建设、电网巩固提升等工程,按照以气定改的原则,循序渐进推动城镇周边有条件的村庄实施燃气下乡和集中供热,完善防汛、抗旱、消防、应急避难场所等防灾减灾设施。到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率达到95%,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有条件的行政村实施单车道改双车道,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50个,实现千兆光纤网络中心村全覆盖,行政村通5G比例达到80%,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电压稳定性得到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普遍增强。

(四)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聚焦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和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重点任务,推进中心村和一般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协同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突出抓好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搭建完善的垃圾处置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粪污资源化利用系统及长效运营维护系统,推动架空线路整理或入地敷设。到2025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厕所和畜禽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村庄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35%以上。

(五)实施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维护村庄自然山水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实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湿地保护、小流域治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水体岸线生态化整治,开展水美乡村试点、美丽河湖建设,打造塞上田园景观。建设海绵村庄,合理适度硬化村庄、庭院,加大雨水就地截留收集利用等设施配套。坚持农村绿化果园化、绿地菜地化,统筹营造生态经济林、农田防护林、道路景观林、环村林带,见缝插针开展广场街巷、农家庭院、房前屋后、边角空闲地等绿化,布局建设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和生态化公共停车场,构建“桃花红、李花白、菜花黄”的自然景观,营造“莺儿啼、燕儿舞、蝶儿忙”的乡村生境,力争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绿化率达到25%。

(六)实施产村融合发展工程。着力推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态、设施功能一体设计营建和一二三产业、产村融合发展,坚持因村施策、一村一品,统筹布局生态建设、田园种植、设施养殖、加工车间、产业园区、庭院经济、家庭作坊等,积极构建从田间到车间、通村庄连农户、种养加销游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按需建设农产品分拣包装、冷链保鲜等物流设施,加强电商营销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广,因地制宜配建“一点多能”的村级客货邮商综合服务点,发展农事体验、科普教育、康养度假、餐饮民宿等乡村旅游,促进城乡经济循环。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与农户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深度参与产业链发展、分享村庄建设收益。

(七)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建设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的便民服务中心,推进村级各类服务设施综合利用,到2025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80%以上。推动具备条件行政村开展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改造。改善农村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按需配建改造养老院、老饭桌、留守儿童关照、残疾人服务等设施。强化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和医疗卫生人员配备。建设完善综合文体广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嵌入式发展,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综合文体广场。鼓励群众自办文化,引导利用闲置农房创办特色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创意作坊等新型文化设施,扶持农民民间文艺团队多样化发展。每年推出2个左右优秀群众文艺原创作品。

(八)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工程。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作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法律知识、科学技术等主题宣传教育。各乡镇组织“好婆婆”“好媳妇”等移风易俗典型示范户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各类先进典型选树,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引导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好逸恶劳、铺张浪费、高价彩礼、封建迷信、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广泛开展“科普进乡村”“送戏下乡”等群众性科技文化活动。推进“乡村大喇叭”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深入挖掘、传承民间艺术、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和古树、古井、古泉等保护利用,打造“记得住乡愁”的塞上乡村乐园典范。

(九)实施基层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大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坚持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吸收志愿者、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等进入村“两委”或共同参与村务治理。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平安智慧乡村建设、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排查化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完善行政村-网格员-村民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全面提升村级管理服务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县级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领导包抓机制,按照县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体落实的原则,建立由县领导为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召集部门、相关部门和乡镇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动项目建设。县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自觉认领任务,加强协作配合,乡镇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二)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美丽宜居村庄项目谋划储备实施管理机制,对标对表规划内容、建设标准、短板弱项,远近结合、系统谋划储备产业、生态、基础、服务等项目,确保村庄各项功能衔接配套、成为有机整体。重点策划符合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投入产出效益明显、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项目,建立完善村庄项目库,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设,严禁策划实施违反国土空间管制规定、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投入产出比显著失衡、粉墙刷白等形象工程项目。科学组织项目实施,合理安排工程时序,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一线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检查,避免重复建设、投资浪费。完善项目建设档案,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可追溯、可核查。支持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社和乡村建设工匠带头人等承接乡村小型工程项目,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三)深化土地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国土综合整治,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重点腾挪盘活搬迁撤并类等村庄建设用地存量,保障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用地需求。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四)加大资金投入。财政统筹安排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每年对择优申报评选的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予以奖补资金支持。坚持各条支持、以块落地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有关部门每年根据择优确定的美丽宜居村庄项目点,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优先给予投入支持。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将美丽宜居村庄项目作为乡村建设的重点,加大资金筹措投入力度。可按规定整合使用相关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依法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鼓励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公共财政引导作用,通过“万企兴万村”等多种渠道,吸引社会自筹资金参与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形成村民自筹、政府补助、社会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投入分担机制。

(五)创新经营管护。鼓励专业化市场主体采取承包、租赁、参股、联营、合作等方式,开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投资经营集体资产,整体运营建成的各类特色资源项目,打造村庄特色品牌。对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资产等及时确权登记,逐一落实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等权力责任,最大限度发挥投入产出效益。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快盘活利用村集体和农户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建立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和企业,切实加强所属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积极培育和发挥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拓展设施运维服务;支持委托第三方机构专业化运维管理垃圾、污水等经营性公共服务项目。加快实施“互联网+”工程,推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农业生产、产权交易、社会治安等信息化管理。发挥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加大村庄综合执法监督力度。

(六)实行考核激励。建立项目激励奖补机制,每年对支持项目逐村进行评价验收,依据评价结果实行分档奖补、动态淘汰。中宁县将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和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每年对乡镇实施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同步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对工作力度大、建设成效显著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政策激励;对建设进度缓慢、工作严重滞后的通报批评,发生违法违规问题、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七)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系统宣传解读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打造塞上乡村乐园、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大政方针、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扩大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成果宣传,及时总结挖掘、宣传报道项目建设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正面宣传,加强引导,提振美丽乡村建设的精气神。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加强网络舆论引导,营造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氛围。

附件:1.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责任分工一览表.docx

      2.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标准.docx

      3.保留—般村建设整治基本要求.docx

      4.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县级领导包抓机制.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中卫市网站 自治区网站 国家各网站 新闻媒体 其他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