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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新堡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调整中宁县乡镇人员编制事项的通知》(中宁编发〔20246号)和《中共中宁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乡镇职能配置、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宁党办发〔2024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新堡镇机构职能,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区)级组织建设;指导抓好辖区内各村(社区)各项工作,支持、帮助村民(居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的干部。

(五)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镇村(社区)、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七)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做好民政、卫生健康、信访、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行政机构(5个)

综合办公室:负责政治建设、国家安全、机构编制、公车管理、人大等工作;统筹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综合文稿的修改审核,信息、调研、保密、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负责全镇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及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财务审计、政府采购管理、村级“三资”管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盘点、处置、资产月报、年报、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财经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镇村财务活动;负责各部门拨款、编制及上报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报表编制上报;负责干部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员调动及申报核算及缴费工作;负责干部职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核算及缴税工作;负责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工资变动业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组织建设、主题教育、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扫黄打非、创建文明城市、精神文明、乡风文明积分制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村(社区)落实好党建各项任务及党内生活制度。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干部监督管理、人才引进,做好党员培养、发展、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信息库维护、统计等工作,抓好关工委工作及镇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会、共青团、青年干部培养等群团方面的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综合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大气污染治理、排污权改革、黑臭水体治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排污权改革、防震减震、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及违法图斑执法整治拆除、封山禁牧执法检查、非煤矿山治理及安全检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应诉工作;负责交通、发改、工信、商务等方面工作,统筹做好招商引资,县、镇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危房改造、统计、电子商务、数字政府、数字乡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技、科普、医疗保障、养老保险、技能培训、劳动就业、城乡居民增收、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疫病防治、食品安全、闲置校舍盘活;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村监会日常管理、民主管理、村居政务公开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事业机构(3个)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农业产业发展、枸杞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负责粮食及农产品种植、生产、流通等服务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旱日常巡查排查工作;负责植树造林、林木管护及病虫害监测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巡查排查工作;负责土地权、山林权、水权改革;负责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等农村农业用地的审查、审核工作,抓好生态建设、土地管理、违法图斑核查、地质灾害、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人居环境整治、厕所改造、灌溉用水协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民生服务事项办理、审批服务窗口管理、考评、指导各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工作;主抓各类业务的行政审批,包含民政、人社、医保、就业、卫健、残联、妇联、退役军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农民工等部门(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综合受理、办理;负责户籍迁入、迁出、入户,变更姓名、更换户口本,办理身份证等业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中心:负责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负责抓好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投诉举报受理、动态监控、分析研判、分流处置、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平安中宁建设及基层治理、反电信诈骗、扫黑除恶斗争、铁路护路等工作,配合做好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宁县新堡镇新堡南街011号 ;

办公时间:夏季08:3012:00,14:3018:30;

冬季08:3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5-5790010

电子邮箱:znxxpz@163.com

乡镇负责人:魏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