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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战场镇职能配置、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共中宁县大战场镇委员会、大战场镇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441)和中共中宁县委办公室、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中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方案》(中宁党办发〔202416号)、《中宁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宁党办发〔202417号)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大战场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方面依法全面履行服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大战场镇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大战场镇党委、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区、市、县党委、政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区)级组织建设;指导、好辖区村民(居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帮助指导村民(居民)委员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县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发展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县直有关部门派驻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五)领导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镇村(社区)、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七)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大战场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共设置9个综合性办事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加强政治建设,推动自治区、市、县、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承担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上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考核及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担人大和武装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和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负责做好党建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和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综合信息等方面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人才工作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接发改、工信、商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统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乡村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旧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镇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社会救助和科技、科普等方面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做好村(居)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疫病防治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公室

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配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和一般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考评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排查辨识辖区内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数据库,制定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及时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组织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劳动就业创业等民生服务事项的办理,监督指导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进驻大厅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权益保障、就业创业扶持和信息采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创新完善民生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机制,压缩服务时限、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民生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推动民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受理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村(社区)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

负责农业、林、水利、农业机械、水产养殖、枸杞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河(湖)长制、水费收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农村人饮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粮食及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服务工作负责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等农村农业用地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征用等工作负责植树造林林木管护病虫害监测防控草原管理工作,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疾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治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挥、调度和协调辖区内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有关单位联动开展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群防群治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投诉举报的统一受理、动态监控、分析研判、分流处置、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和平安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政法、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严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经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落实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监督镇村财务活动;组织编制年度财政预算,监督预算执行,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负责村级三资管理、财务审计、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农民负担等农村集体经济运行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战场镇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第七

第八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中共中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要负责人:苏军平

公电话:0955-7621240

办公地址:中宁县大战场镇迎大线北50米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