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40521001/2021-0038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9-29
责任部门: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9-29
名 称: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宁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  第26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中宁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中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3.中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中宁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逐步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专业公司,对业主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物业服务的收费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合理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强行服务与收费、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价格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形成。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 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收费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公寓楼、办公楼、商业楼等其它用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小区综合性服务收费,由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平均成本和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指导价,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并向社会公示。政府指导价可浮动15%以内。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在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收费中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基准价,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努力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第八条  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时,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应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广泛征求物业消费者和经营者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增强物业服务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第九条 实行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和收费备案制。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政府制定的指导价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选定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也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在政府制定的基准价基础上15%内浮动确定其价格,并向县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包括综合性服务费、电梯维护费、车辆停泊费、装饰装修保证金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综合性服务费包含公共秩序维护费、卫生保洁费、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绿化养护费等。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费用支出构成如下: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等;

2.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

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按约定比例或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三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第十四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且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支出,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示物业服务费年度收支情况。业主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答复或重新核算和公示。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六条小区按照规划配建的停车场,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未列入住宅小区规划的停车场或在小区道路、空地上临时设置停车位并收费的,须保证小区消防通道畅通,且征求业主意见,收益单独列帐,其支出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主要

用于小区道路、广场、路灯、监控、消防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

改造与维修,收支情况每年须向业主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第十七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收费,建设单位须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择优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已建成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政府制定的指导价协商确定其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售出,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第十九条  房屋已竣工,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房屋相关手续,但业主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未书面通知业主的,以业主实际办理房屋相关交付手续日期为准。

第二十条 业主已办理交房手续,但未居住且居住后又空置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物业,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经核实确认后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缴纳数额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相关规定协商确定;物业产权发生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销售商品房时强行代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费预收前期物业服务费最长时限为一年。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

的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物业买售合同

面积或专业房地产测量单位测量的面积计算,地下室、储藏室、

车库等其它房屋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收费面积。

第二十三条  住宅小区实行出入卡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每户业主免费配置出入卡3-4张,车辆识别卡每车一张。业主在免费配备数量之外另行增购或因遗失、损坏需补办的,可按公示标准缴纳成本费。对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安装、维修等临时服务的外来人员车辆,可实行临时出入卡、证管理。

第二十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装修人应在装修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服从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缴纳装修保证金和建筑垃圾清运费,确保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损坏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和装修垃圾及时清运。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装修完毕后进行查验,业主无损坏公共设施、共用部位和自行清除垃圾的,收取的相关费用在60工作日内退还业主或抵顶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五条 对进入住宅小区内的下列车辆,应当免收停车

费。  

(一)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婚丧嫁娶使用的车辆等; 

(三)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搬家服务或配送货物的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免费的车辆,如肢残人驾

驶的专用代步车辆等。

第二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管理物业时,应与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可按月、季或半年收取,但预收物业费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催缴。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栏内公开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及收费项目、收费价格等内容,主动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  建立物业收费价格与服务等级动态管理机制,对物业服务优质的小区提升其服务等级与收费价格,对达不到服务等级标准的小区限期物业服务企业整改,限期整改内仍不达标的,降低其服务等级和收费价格。

第三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要调整的,须征求业主大会的同意,报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等级评定和价格备案,方可调价,否则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凡有下列违反本实施细则之一者,由县价格监

管部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二)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四)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

(五)不按物业服务合同擅自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

(六)其它违反本实施办法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五年,自2021111日起至2026111日。

附件2

中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综合性收费指导价表一

服务等级标准(星级)

收费指导价(元/㎡/月)

备  注

一级(一星级)服务

0.45

小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

二级(二星级)服务

0.60

三级(三星级)服务

0.80

四级(四星级)服务

1.00

级(星级)服务

1.20

 中宁县住宅小区电梯服务收费指导价表二

房屋层数

收费指导价(元/户/月)

备  注

12层以

以二层为基数,二层20//月,然后逐层每户每月加5元。

包含电梯安全检测费、维修、护费、电费等。

13以上

70-80

 中宁县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指导价(表三)

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元/辆/月)

地上临时车辆停放

(元/辆/次)

车辆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停放时间

收费标准

小区地上停车场停放费

60-80

30分钟以内

不收费

小区地下车库停放费

80-100

4小时

2.00

购买小区地上车库停车服务费

20-25

8小时

3.00

购买小区地下车库停车服务费

25-30

车辆过夜

5.00

:小区车辆停放计费为连续时间,车辆过夜时间为当天23时至第二天8时。






附件3

中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级(一星级)服务标准

  (一)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物业用房面积达到规定标准

3.实行小区全封闭24小时值班值守,出入口安装电子门禁自动识别系统,电子监控全覆盖,安保人员每2小时巡查小区1次。

4.小区设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物业服务人员服装统一,穿戴整齐,举止文雅,文明礼貌。

5.制定完善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业主信息、收费台账、报修急修、值班值守、消防安全、检查考核等各项物业管理档案制度健全,内容记录完整。

6.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物业管理人员对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账目交接清楚。

7.小区出入口等明显位置设置公开栏,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投诉监督电话。

8.小区出入口设总平面图,楼栋、单元、户室和重要场地标志醒目规范,便于查找。

9.房屋及设施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其它维修项目按约定的时间进行维修,对业主或使用人投诉在36小时内答复处理。

10.物业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11.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醒目规范,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消防车通道和乱停乱放现象。

12.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接到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后,及时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13.小区配设水池、水道、喷泉等景观水系的每年须按时开启,不得废弃停用,每天开启使用时间为6小时以上。景观水系、建筑小品等周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醒目规范。

14.小区无乱贴乱画、乱占乱搭乱建现象,私搭乱建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并限期恢复原状。

15.物业服务中心每年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意见,对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业主满意率达到80%以上。

16.积极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小区设有文化体育动场所、健身器材、老年活动室等,每年举办有业主参加文体活动,国庆等重要节日有专题内容布置,营造业主家园的浓厚氛围

(二)

1.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和小区建成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及时组织维修,属于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向业主委员会报告或提出维修计划,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实施维修或更新改造。

2.每月对小区房屋及设施检查3发现房檐、外墙皮空鼓脱落、屋面渗水、落水管口脱落、堵塞等情况及时组织维修和清理,消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一时难以修复的设置警示标志,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3.物业服务人员定期对小区单元门、楼过道窗户及其它共用部进行巡查,保持楼道门窗玻璃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确保安全

4.建立完善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按照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对业主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告知装修人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5.装修施工现场每周检查3次,发现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损坏墙体主体结构和水、暖、电等共用设施的,及时制止并限期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恢复的,及时告知社区或相关部门处置。

6.小区房屋及设施维修维护完好率达到92%以上

7.小区突发应急安全疏散标示牌。

(三)

1.小区按要求配备保洁员,卫生全天候保洁,保洁员每天清扫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车棚卫生2,确保小区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撒落路面无污渍,草坪无飘落垃圾、无枯草落叶,并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结冰。

2.合理设置小区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化,每天清运垃圾2,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及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渍、无异味。

3.小区门厅楼地面、楼梯台阶、电梯厢等设施每天清扫1次,每天拖擦楼门厅首层地面1次;每月擦楼梯台阶、扶手、栏杆、电梯厢等设施4次,保持干净无污渍;每月擦洗单元门、楼过道窗台、电表箱、消防栓、标志牌等2,保持干净整洁;楼道门窗玻璃每4;每年清扫楼过道墙面、屋面天花板2次,保持无无灰尘。

4.小区地下室过道、地下停车库(场)通道等每月清扫3次,每月拖2次,干净整洁,无闲散物品堆放。

5.小区路灯、景观灯、楼过道灯、停车场照明、电子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每季度进行保洁,保持干净无灰尘。

6.小区水系景观水池、水道每天清理漂浮物,定期清理淤泥和水体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7.小区公示栏、宣传栏、信报箱、广告牌、健身器材、楼台亭阁等设施摆放整齐,每个月擦洗2次,无污垢、无灰尘、无破旧现象

8.小区室外雨水、污水管道、检查井化粪池每季度巡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无外溢现象。

9.小区二次增压设施每周巡查,水箱每年清洗2,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10.建立物业区域消杀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人员定期对小区蚊、蝇、蟑螂、老鼠等害虫适时进行消杀,有效防止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蔓延

  

  (四)

绿

1.小区绿化率达到30%,绿化养护成活率保持在92%以上。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记录台账完整。

2.小区绿化养护,配设专职管护绿化搭配合理,高低错落有致,叶茂花繁,绿化四季特征明显。

3.小区草坪以绿为主,草坪生长旺盛植物造景,层次分明绿地无杂草,发现斑秃、枯死现象及时补种,每年新增补绿、改绿面积。

4.小区乔灌木、绿篱、花卉、草地设有标示牌,无死枝、断头、空窝和垃圾现象。

5.小区花草树木定期修剪成形绿化长势良好。草坪修剪高度12厘米左右,绿篱修剪高度60-80厘米不得随意砍伐树木,绿化有较好的观赏效果。

6.利用小区内的植物、山石、水体等设置景点,布局合理,层次分明,修剪与浇水及时,景观效果良好。

7.小区绿化养护期间,及时喷灌水,不缺水,干旱高温季节适当增加浇灌次数确保花草不枯萎,长势旺盛,并定期施肥、除草、松土和做好防旱、防涝、防冻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8.小区绿地无种菜、违章搭建、垃圾存放和焚烧树叶现象。

(五)

1.建立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值守,安保人员对物业小区每2小时巡查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安保人员持证上岗,服装统一,仪容整洁,佩带标志规范,配有对讲装置和其它必备的安全防护

3.健全完善小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小区治安和消防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检查考核,确保小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4.小区安保人员55周岁以下占总数的40%左右,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及时应对和处理小区治安和消防应急突发事件,能熟练使用技防、物防、消防器械和防护设备。

5.小区实行进出口卡、证管理的,对外来人员与车辆进出小区进行询问和登记,对装修、劳务人员等进出小区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预防小区发生失盗现象。同时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通行和停放,保持小区道路交通畅通。

6.小区停车场停车位划线醒目规范,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7.小区配设电子监控设施,监控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录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

8.小区配设智能充电桩,电动车入棚停放充电。物业人员每天对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巡查2次,发现私拉飞线充电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采取相关措施制止;对谩骂、威胁物业服务人员的,及时报告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9.物业人员管护好小区消防设备、上下水井盖、电子摄像头、路灯等共用设施和树木等设施,防止人为损坏和丢失。

10.每天巡查楼过道,及时清理楼过道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和堆放易燃易爆等物品消除安全隐患。

11.建立小区治安、消防、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时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记录完整。

12.小区每年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

1.建立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台账和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完整。

2.设立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属于小修及时维修养护;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与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或维修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醒目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定,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小区二次加压泵房、电子监控室、配电室、微型消防站室等每天进行检查、通风,确保正常使用,并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5.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车库卷闸门及井座井盖、健身器材等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发现设施损坏及时维修,小区共用设施完好率达到92%以上

6.小区围墙每天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围墙完好安全。

7.小区椅、凉亭、雕塑、假山、景观水系等设施每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8.小区路灯、景观灯、楼过道灯等照明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2%以上

9.小区消防车专用通道每天巡查2次,无封闭、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安全出口现象。消防设施设备每检查,随坏随修,可随时启用。对占用消防车专用通道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严禁业主私拉飞线充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制止

二级(二星级)服务标准

(一)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物业用房面积达到规定标准

3.实行小区全封闭24小时值班值守,出入口安装电子门禁自动识别系统,电子监控全覆盖,安保人员每2小时巡查小区1次。

4.小区设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物业服务人员服装统一,穿戴整齐,举止文雅,文明礼貌。

5.制定完善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业主信息、收费台账、报修急修、值班值守、消防安全、检查考核等各项物业制度档案健全,内容记录完整。

6.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物业管理人员对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认真进行查验,验收手续齐全,账目交接清楚。

7.小区出入口等明显位置设置公开栏,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投诉监督电话。

8.小区出入口设总平面图,楼栋、单元、户室和重要场地标志醒目规范,便于查找。

9.房屋及设施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其它维修项目按约定的时间进行维修,对业主或使用人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10.物业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11.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醒目规范,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消防车通道和乱停乱放现象。

12.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接到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后,及时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13.小区配建水池、水道、喷泉等景观水系的每年须按时开启,不得废弃停用,每天开启使用时间为8小时左右。景观水系、建筑小品等周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醒目规范。

14.小区无乱贴乱画、乱占乱搭乱建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限期恢复原状。

15.物业服务中心每年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意见,对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业主满意率达到82%以上。

16.积极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小区设有文化体育动场所、健身器材、老年活动室等,每年举办有业主参加的文体活动,国庆等重要节日有专题内容布置,营造业主家园的浓厚氛围

(二)

1.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和小区建成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及时组织维修,属于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改造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报告或提出维修计划,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实施维修或更新改造。

2.每月对小区房屋及设施检查4次,发现房檐、外墙皮空鼓脱落、屋面渗水、落水管口堵塞等情况及时组织维修和清理,及时消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一时难以修复的设置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3.物业服务人员定期对小区单元门、楼过道窗户及其它共用部进行巡查,保持楼道门窗玻璃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确保安全。

4.建立完善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按照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对业主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告知装修人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5.装修施工现场每周检查3次,发现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损坏墙体主体结构和水、暖、电等共用设施的,及时制止并限期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恢复的,及时告知社区或相关部门处置。

6.小区房屋及设施维修维护完好率达到95%

7. 小区设置突发应急照安全疏散标示牌。

1.小区按要求足额配备保洁人员,卫生全天候保洁,保洁员每天清扫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车棚等卫生2次,确保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干净无垃圾飘落,并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结冰。

2.合理设置小区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化,每天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及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渍、无异味。

3.小区门厅楼地面、楼梯台阶、电梯厢等设施每天清扫1次,每天拖擦楼门厅首层地面1次;楼梯台阶、扶手、栏杆、电梯厢等设施每月拖擦5次,保持干净无污渍;单元门、每月清洁楼过道窗台、电表箱、消防栓、标志牌等3次,保持清洁干净;每季度擦洗楼道门窗玻璃1次;每年清扫楼过道墙面、屋面天花板3次,保持无无灰尘。

4.小区地下室过道、地下停车库(场)通道等每月清扫3次,每月拖擦2次,干净整洁,无闲散物品堆放。

5.小区路灯、景观灯、楼过道灯、停车场照明灯、电子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每季度进行清洁,保持洁净无灰尘。

6.小区水系景观水池、水道每天清理漂浮物,适时清理淤泥和对水体投入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7.小区公示栏、宣传栏、信报箱、广告牌、健身器材、楼台亭阁等设施摆放整齐,每个月擦洗2次,无污垢、无灰尘、无破旧现象。

8.小区室外雨污管道、检查井、化粪池每季度巡查1次,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清掏量达到82%以上,发现异常及时清掏,无外溢现象。

9.小区二次增压设施每周巡查,每年清洗水箱2次,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10.建立物业区域消杀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人员对小区蚊、蝇、蟑螂、老鼠等害虫适时进行消杀,有效防止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蔓延。

(四)

绿

1.小区绿化率达到32%,绿化养护成活率保持在95%以上。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记录台帐完整。

2.小区设立专职人员管护绿化,绿化栽种搭配合理,高低错落有致,叶茂花繁。

3.小区草坪以绿为主,植物造景,层次分明。绿地无杂草,草坪生长旺盛,发现斑秃、枯死现象及时补种,且每年有补绿、改绿、增绿面积。

4.小区绿化养护期间,喷灌水及时,干旱高温季节适当增加喷灌水,不缺水枯萎,并定期施肥、除草、松土和做好防旱、防涝、防冻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5.小区花草树木定期修剪成形,长势良好。草坪修剪高度为12厘米左右,绿篱修剪高度为60-80厘米,不得随意砍伐树木,绿化生长旺盛有较好的观赏效果。

6.小区绿化设有标示牌,无死枝、断头、空窝等现象。

7.利用小区内的植物、山石、水体等设置景点,布局合理,植物搭配层次分明,修剪与浇水及时,景观效果良好。

8.小区绿地无种菜、违章搭建、垃圾存放和树叶焚烧现象。

(五)

1.健全完善小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小区治安和消防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检查考核,确保小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建立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值守,安保人员每2小时巡查物业小区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小区安保人员挂牌上岗上岗,服装统一,仪容整洁,佩带标志规范,配有对讲装置和其它必备的安全防护器具。

4.小区安保人员55周岁以下占总数的45%左右,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及时应对和处理小区治安突发事件,能熟练使用技防、物防、消防器械和防护设备。

5.实行小区进出口卡、证管理的,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小区进行询问和登记,对装修、劳务人员等进出小区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预防小区发生失盗现象。同时引导各种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保持小区道路交通畅通。

6.小区停车场或道路停车位划线醒目规范,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7.小区配设电子监控设施,监控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录像资料保存32天以上。

8.小区设有智能充电桩,电动车入棚停放充电。物业人员每天对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巡查3次以上,发现私拉飞线充电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或行为恶劣的的采取相关措施制止,并及时报告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置。

9.物业人员管护好小区消防设备、电子摄像头、路灯、健身器材等共用设施设备,防止人为损坏和丢失。

10. 每天巡查楼过道2次,发现楼过道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和堆放闲散物品及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及时清理,预防发生安全隐患事故。

11.建立小区治安、消防、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报告社区或有关部门处置,记录完整。

12.每年组织物业人员和业主进行消防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

1.建立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台账和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完整。

2.小区设立共用设施设备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属于小修及时维修养护;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与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或维修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醒目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定,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小区二次加压泵房、电子监控室、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每天进行检查、通风,确保正常使用,并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5.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车库卷闸门及井座井盖、健身器材等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发现设施损坏及时维修养护,小区共用设施完好率达到95%

6.小区围墙每天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围墙完好安全。

7.小区休闲椅、凉亭、雕塑、假山、景观水系等设施每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8.小区路灯、景观灯、楼过道灯等照明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

9.小区消防车专用通道每天巡查3次,无封闭、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安全出口现象。消防设施设备每周检查3次,随坏随修,可随时启用。对占用消防车专用通道和损坏消防设备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严禁业主私拉飞线充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社区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三级(三星级)服务标准

(一)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物业用房面积达到规定标准。

3.实行小区全封闭24小时值班值守,出入口安装电子门禁自动识别系统,电子监控全覆盖,安保人员每1小时30分钟巡查小区1次。

4.小区设立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物业服务人员服装统一,穿戴整齐,举止文雅,文明礼貌。

5.制定完善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业主信息、收费台账、报修急修、值班值守、消防安全、检查考核等各项物业制度和档案健全,内容记录完整。

6.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物业管理人员对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认真进行查验,验收手续齐全,账目交接清楚。

7.小区出入口等明显位置设置公开栏,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投诉监督电话。

8.小区出入口设立总平面图,楼栋、单元、户室和重要场地标志醒目规范,便于查找。

9.房屋及设施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其它维修项目按约定的时间进行维修,对业主或使用人投诉在16小时内答复处理。

10.物业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11.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醒目规范,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消防车通道和乱停乱放现象。

12.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接到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后,及时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13.小区配设的水池、水道、喷泉等景观水系的每年须按时开启,不得废弃停用,每天开启使用时间每天为10小时左右。景观水系、建筑小品等周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醒目规范。

14.小区无乱贴乱画、乱占乱搭乱建现象,私搭乱建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并限期恢复原状。

15.物业服务中心每年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对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业主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6.积极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小区设有健身器材、老年活动室等文体运动场所,每年举办有业主参加的文体活动,国庆等重要节日有专题内容布置,营造业主爱家园的浓厚氛围。

(二)

1.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和小区建成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及时组织维修,属于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改造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报告或提出维修计划,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实施维修或更新改造。

2.每月对小区房屋及设施检查5次,发现房檐、外墙皮空鼓脱落、屋面渗水、落水管口堵塞等情况及时组织维修和清理,及时消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一时难以修复的设置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3.物业服务人员定期对小区单元门、楼过道窗户及其它共用部进行巡查,保持楼道门窗玻璃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确保安全。

4.建立完善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按照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对业主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告知装修人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5.装修施工现场每天进行检查,发现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损坏墙体主体结构和水、暖、电等共用设施的,及时制止并限期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恢复的,及时告知社区或相关部门处置。

6.小区房屋及设施维修维护完好率达到96%

7.设置小区突发应急照安全疏散标示牌。

(三)

1.小区按要求配设保洁人员,每天清扫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车棚、绿地垃圾2次以上,确保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干净无垃圾撒落、路面无明显污渍,草坪无垃圾,并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2.合理设置小区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化,每天清运垃圾2次以上,并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及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渍、无异味。

3.小区门厅楼地面、楼梯台阶、电梯厢等设施每天清扫2次,楼门厅首层地面每天拖洗2次;每月擦洗楼梯台阶、扶手、栏杆、窗台、电表箱、消防栓、电梯厢、单元门等设施4次,保持干净无明显污渍;每年擦洗楼道窗户玻璃6次;楼过道墙面、屋面天花板每年清扫4次,无污垢、无灰尘。

4.小区地下室过道、地下停车库(场)通道每月清扫4次,每月拖洗3次,卫生干净,无闲散物品堆放。

5.小区路灯、景观灯、楼过道灯、停车场照明等、电子监控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每月清洁3次,保持无灰尘。

6.小区景观水系(水池、水道)每天清理漂浮物2次,适时清理淤泥和对水体投放药剂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7.小区公示栏、宣传栏、信报箱、广告牌、健身器材、楼台亭阁等设施摆放整齐,每月擦洗2次,无污垢、无灰尘、无破旧。

8.小区室外雨水、污水管道、检查井每季度巡查、疏通清理1次;每季度检查化粪池1次,每年清掏1次,清掏量达到85%以上,发现异常及时清掏,无外溢现象。

9.小区二次增压水泵、每天巡查水箱等设施,每年清洗水箱2次以上,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10.建立物业消杀工作管理制度,对小区蚊、蝇、蟑螂、老鼠等害虫适时进行消杀,有效防止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四)

绿

1.小区绿化率达到36%,绿化养护成活率保持在96%以上。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记录台账完整。

2.小区设置专职人员管理养护绿化,绿化搭配合理,高低错落有致,叶茂花繁,四季绿化特征明显。

3.小区草坪以绿为主,植物造景,层次分明。绿地无杂草,草坪、花卉生长旺盛,发现斑秃、枯死现象及时补种,且每年有新增的补绿、改绿面积。

4.小区乔灌木、绿篱、花卉设有标示牌,无死枝、断头、空窝等现象。

5.小区花草树木定期修剪成形,长势良好,草坪高度保持为12厘米左右,绿篱修剪高度保持在60-80厘米,树木每年修剪2次,不得随意砍伐树木,绿化有较好的观赏效果。

6.利用小区内的植物、山石、水体等设置景点,布局合理,植物群落层次分明,修剪与浇水及时,景观效果良好。

7.小区绿化养护期间,喷灌水及时,不缺水,干旱高温季节适当增加喷灌水数次,绿化不缺水、不枯萎,并定期施肥、除草、松土和做好防旱、防涝、防冻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8.小区绿地无种菜、违章搭建、垃圾存放和树叶焚烧现象。

(五)

     

          

1.建立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值守,安保人员对物业小区每1小时30分钟巡查1次,并做好交接班与巡查记录。

2.小区安保人员持证上岗,服装统一,仪容整洁,佩带标志规范,配有对讲装置和其它必备的安全防护器具。

3.健全完善小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小区治安和消防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检查考核,确保小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4.小区55周岁安保人员以下占总数的50%左右,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及时应对和处理小区治安突发事件,能熟练使用技防、物防、消防器械和防护设备。

5.实行小区进出口卡、证管理的,对外来人员和临时出入进出车辆进行询问和登记,对装修、劳务人员等进出小区实行证管理,预防小区发生失盗现象。同时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保持小区道路交通畅通。

6.小区停车场、道路停车位划线醒目规范,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7.小区配设电子监控设施,监控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录像资料保存33天以上。

8.小区设有智能充电桩,电动车入棚停放充电。物业人员每天对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巡查3次,发现私拉飞线充电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行为恶劣的,没收电线和充电器,并及时报告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置。

9.物业人员管护好小区消防、路灯、井盖、摄像头等设施,防止人为损坏和丢失。

10.楼过道每天巡查2次,发现楼过道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时清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11.建立小区治安、消防、共用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消除隐患,且记录完整。

12.每年组织物业工作人员和业主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

1.建立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台账和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完整。

2.设立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属于小修及时维修养护;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与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或维修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醒目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定,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小区二次加压泵房、电子监控室、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每天进行检查、通风,确保正常使用,并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5.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车库卷闸门及井座井盖、健身器材等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发现设施损坏及时维修养护,小区共用设施完好率达到96%

6.小区围墙每天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围墙完好安全。

7.小区座椅、凉亭、雕塑、假山、景观水系等设施每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8.小区路灯、景观灯、楼过道灯等照明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6%以上。

9.物业小区设有电梯的24小时安全运行,电梯每天进行检查,急修30分钟到场组织维修,一般维修在8小时内完成。电梯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检测,安全使用,并有专业的电梯公司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10.小区消防车专用通道每天巡查4次,无封闭、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安全出口现象。消防设施设备每周检查2次,随坏随修,可随时启用。对占用消防车专用通道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置。

         

四级(四星级)服务标准

(一)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物业用房面积达到规定标准。

3.实行小区全封闭24小时值班值守,出入口安装电子门禁自动识别系统,电子监控全覆盖,安保人员每1小时巡查小区1次。

4.小区设立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物业服务人员服装统一,穿戴整齐,举止文雅,文明礼貌。

5.制定完善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业主信息、收费台账、报修急修、值班值守、消防安全、检查考核等各项物业档案和制度健全,内容记录完整。

6.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物业管理人员对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认真进行查验,验收手续齐全,账目交接清楚。

7.小区出入口等明显位置设置公开栏,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投诉监督电话。

8.小区出入口设立总平面图,楼栋、单元、户室和重要场地标志醒目规范,便于查找。

9.房屋及设施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其它维修项目按约定的时间进行维修,对业主或使用人投诉在12小时内答复处理。

10.物业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11.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醒目规范,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消防车通道和乱停乱放现象。

12.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接到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后,及时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13.小区配建的水池、水道、喷泉等景观水系的每年须按时开启,不得废弃和停用,每天开启使用时间为12小时左右。景观水系、建筑小品等周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醒目规范。

14.小区无乱贴乱画、乱占乱搭乱建现象,私搭乱建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并限期恢复原状。

15.物业服务中心每年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对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业主满意率达到88%以上。

16.积极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并配有健身器材、老年活动室等文体活动场所,每年举办有业主参加的文体活动,国庆等重要节日有专题内容布置,营造业主爱家园的浓厚氛围。

(二)

1.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和小区建成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及时组织维修,属于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改造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报告或提出维修计划,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实施维修或更新改造。

2.每月对小区房屋及设施检查5次,发现房檐、外墙皮空鼓脱落、屋面渗水、落水管口堵塞等情况及时组织维修和清理,及时消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一时难以修复的设置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3.物业服务人员定期对小区单元门、楼过道窗户及其它共用部进行巡查,保持楼道门窗玻璃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确保安全。

4.建立完善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按照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对业主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告知装修人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5.装修施工现场每天检查2次,发现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损坏墙体主体结构和水、暖、电等共用设施的,及时制止并限期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恢复的,及时告知社区或相关部门处置。

6.小区房屋及设施维修维护完好率达到97%

7.设置小区突发应急照安全疏散标示牌。

(三)

1.小区卫生全天候保洁,保洁员每天清扫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车棚、绿地垃圾等2次以上,确保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干净无垃圾撒落、路面无明显污渍,草坪无垃圾,并及时清理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上的积水、积雪、结冰。

2.合理设置小区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化,每天清运垃圾3次,并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及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渍、无异味。

3.小区楼门厅地面、楼梯台阶、电梯厢等设施每天清扫2次,楼门厅首层地面每天拖擦2次;楼梯台阶、扶手、栏杆、窗台、电表箱、消防栓、电梯厢、单元门等设施每周擦洗3次,保持干净无明显污渍;楼道门窗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楼过道墙面、屋面天花板每年清扫6次,保持无污垢、无灰尘。

4.地下室过道、地下停车库(场)通道每天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卫生干净,无闲散物品堆放。

5.小区路灯、景观灯、楼过道灯、停车场照明灯具、电子监控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每2个月清洁等1次,保持清洁。

6.小区景观水系水池、水道每天清理漂浮物2次,适时清理淤泥和对水体投入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7.小区公示栏、宣传栏、信报箱、广告牌、健身器材、楼台亭阁等设施摆放整齐,每月擦洗3次,无污垢、无灰尘、无破旧。

8.小区室外雨水、污水管道、检查井、化粪池每季度巡查1次,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以上,清掏量达到85%,发现异常及时清掏,无外溢现象。

9.小区二次增压水泵、水箱每天进行巡查,每年清洗水箱2次以上,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10.建立物业消杀管理制度,对小区蚊、蝇、蟑螂、老鼠等害虫适时进行消杀,有效防止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四)

绿

1.小区绿化率达到37%,绿化成活率保持在97%以上。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记录台账完整。

2.小区设有专职人员管护绿化,绿化修剪合理,高低错落有致,叶茂花繁,绿化四季特征明显。

3.小区乔灌木、绿篱、花卉,草地设有标示牌,每年有适量的绿化改造,无死枝、断头、空窝和垃圾存放现象。

4.小区草坪以绿为主,植物造景,层次分明。绿地无杂草,草坪、花卉生长旺盛,发现斑秃、枯死现象及时补种,且每年有新增补绿、改绿面积。

5.小区花草树木定期修剪成形,绿化长势良好,草坪修剪高度保持在为12厘米,绿篱修剪高度为60-80厘米,树木修剪成形,且不得随意砍伐树木,绿化有较好的观赏效果。

6.利用小区内的植物、山石、水体等景点设置,布局合理,植物群落层次分明,修剪与喷灌水及时,景观效果良好。

7.小区绿化养护期间,喷灌水及时,不缺水,干旱高温季节适当增加喷灌水次数,花草无缺水枯萎现象,并定期施肥、除草、松土和做好防旱、防涝、防冻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8.小区绿地无种菜、违章搭建、垃圾存放和树叶焚烧现象。

(五)

1.建立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值守,安保人员对物业小区每小时巡查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小区安保人员持证上岗,服装统一,仪容整洁,佩带标志规范,配有对讲装置和其它必备的安全防护器具。

3.健全完善小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小区治安和消防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检查考核,确保小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4.小区安保人员55周岁以下占总人数的55%左右,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及时应对和处理小区治安突发事件,能熟练使用各类技防、物防、消防器械和防护设备。

5.小区实行进出口卡、证管理。对外来人员和临时机动车辆出入小区进行询问和登记,对装修、劳务人员等进出小区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预防小区发生失盗现象。同时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通行和停放,保持小区道路交通畅通。

6.小区停车场停车线、道路停车位划线醒目规范,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7.小区配设电子监控设施,监控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录像资料保存35天。

8.小区配设智能充电桩,电动车入棚停放充电。物业人员对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每天巡查4次,发现私拉飞线充电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或行为恶劣的,没收电线和充电器,并及时报告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置。

9.物业人员管护好小区消防、灯具、井盖、摄像头、健身器材等等设施,防止损坏和丢失。

10. 楼过道每天巡查2次,发现楼过道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和堆放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等闲散物品及时清理,预防发生安全隐患事故。

11建立小区治安、消防、共用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报告消防等部门处置,记录完整。

12.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年组织物业工作人员和业主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

1.建立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台账和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完整。

2.设立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属于小修及时维修养护;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与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或维修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醒目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定,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小区二次加压泵房、电子监控室、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每天进行检查、通风,确保正常使用,并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5.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车库卷闸门及井座井盖、健身器材等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发现设施损坏及时维修养护。

6.小区围墙每天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围墙完好安全。

7.小区座椅、凉亭、雕塑、假山、景观水系等设施每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8.小区路灯、景观灯、楼过道灯等照明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7%以上。

9.物业小区设有电梯的24小时安全运行,电梯每天进行检查,急修15分钟到场组织维修,一般维修在8小时内完成。电梯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检测,达标合格使用,并有专业的电梯公司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10.小区消防车专用通道每天巡查4次,无封闭、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安全出口现象。消防设施设备每周检查3次,随坏随修,可随时启用。对占用消防车专用通道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处置。

级(星级)服务标准

(一)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物业用房面积达到规定面积。

3.实行小区全封闭24小时值班值守,出入口安装电子门禁自动识别系统,电子监控全覆盖,安保人员每1小时巡查小区1次。

4.小区设立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物业服务人员服装统一,穿戴整齐,举止文雅,文明礼貌。

5.制定完善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业主信息、收费台账、报修急修、值班值守、消防安全、检查考核等各项物业制度和档案健全,内容记录完整。

6.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物业管理人员对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认真进行查验,验收手续齐全,账目交接清楚。

7.小区出入口等明显位置设置公开栏,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投诉监督电话。

8.小区出入口设立总平面图,楼栋、单元、户室和重要场地标志醒目规范,便于查找。

9.房屋及设施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其它维修项目按约定的时间进行维修,对业主或使用人投诉在8小时内答复处理。

10.物业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11.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醒目规范,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消防车通道和乱停乱放。

12.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接到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后,及时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13.小区配建水池、水道、喷泉等景观水系的每年须按时开启,不得废弃停用,每天开启使用时间为14小时左右。景观水系、建筑小品等周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醒目规范。

14.小区无乱贴乱画、乱占乱搭乱建现象,私搭乱建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并限期恢复原状。

15.物业服务中心每年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对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业主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6.积极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小区设有文化体育运动场所、健身器材、老年活动室等,每年举办有业主参加的文体活动,国庆等重要节日有专题内容布置,营造业主爱家园浓厚氛围。

(二)

1.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和小区建成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及时组织维修,属于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改造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报告或提出维修计划,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实施维修或更新改造。

2.每月对小区房屋及设施检查6次,发现房檐、外墙皮空鼓脱落、屋面渗水、落水管口堵塞等情况及时组织维修和清理,及时消除隐患。

3.物业服务人员定期对小区单元门、楼过道窗户及其它共用部进行巡查,保持楼道门窗玻璃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确保安全。

4.建立完善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按照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对业主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告知装修人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5.装修施工现场每天检查2次,发现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损坏墙体主体结构和水、暖、电等共用设施的,及时制止并限期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恢复的,及时告知社区或相关部门处置。

6.小区房屋及设施维修维护率达到98%

7. 小区设立突发应急安全疏散场地标示牌。

(三)

1.小区卫生全天候保洁,保洁员每天清扫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车棚、绿地垃圾3次以上,确保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干净无垃圾撒落、路面无污渍,草坪无垃圾飘落、无枯草落叶,并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结冰。

3.合理设置小区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化,每天清运垃圾3次以上,并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及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渍、无异味。

4.楼门厅地面、楼梯台阶、栏杆、电梯厢等设施每天清扫2次以上,楼门厅首层地面每天拖擦2次;楼梯台阶、扶手、栏杆、窗台、电表箱、消防栓、电梯厢、单元门等设施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无污渍;楼道窗户玻璃每月擦洗1次;楼过道墙面、屋面天花板每月清扫1次,保持无灰尘。

5.小区地下室过道、地下停车库(场)通道每天清扫1次,每周拖擦2次,卫生干净,无闲散物品堆放。

6.小区路灯、景观灯、楼过道灯、停车场照明、电子监控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每月清洁等1次,保持无灰尘。

7.小区景观水系每天清理漂浮物3次,适时清理淤泥和对水体投入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8.小区公示栏、宣传栏、信报箱、广告牌、健身器材、楼台亭阁等设施摆放整齐,每月擦洗4次,无污垢、无灰尘、无破旧。

9.小区室外雨水、污水管道、检查井、化粪池每季度巡查一次,化粪池每年清掏2次,发现管道设施异常及时疏通与清掏,污物无外溢现象。

10.小区二次增压水泵、每天巡查水箱进行2次以上,每年清洗消毒水箱2次以上,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11.建立物业病虫害消杀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人员对小区蚊、蝇、蟑螂、老鼠等害虫适时进行消杀,有效防止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四)

绿

1.小区绿化率达到38%以上,绿化成活率保持在98%以上,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记录台帐完整。

2.小区设有专职人员管护绿化,绿化搭配合理,高低错落有致,叶茂花繁,四季绿色特征明显。

3.小区草坪以绿为主,植物造景,层次分明。绿地无杂草,草坪生长旺盛,发现斑秃、枯死现象及时补种,且每年有新增补绿、改绿面积。

4.小区乔灌木、绿篱、花卉、草地设有标示牌,每年对绿化进行适量的改良,无死枝、断头、空窝和垃圾堆积现象。

5.小区花草树木定期修剪成形,绿化长势良好,草坪定期修剪,高度保持在10厘米左右,绿篱修剪高度为60-80厘米,树木定期修剪成形,且不得随意砍伐树木,绿化有较好的观赏效果。

6.利用小区内的植物、山石、水体等设置景点的,布局合理,植物群落层次分明,修剪与浇水及时,景观效果良好。

7.小区绿化养护期间,喷灌水及时,绿化生长旺盛,高温干旱季节适当增加喷灌水次数,花草无缺水和枯萎现象,并定期施肥、除草、松土和做好防旱、防涝、防冻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8.小区绿地无种菜、违章搭建、垃圾存放和树叶焚烧现象。

(五)

1.建立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值守,安保人员对物业小区每小时巡查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小区安保人员持证上岗,服装统一,仪容整洁,佩带标志规范,配有对讲装置和其它必备的安全防护器具。

3.健全完善小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小区治安和消防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检查考核,确保小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4.小区安保人员55周岁以下占总数的60%左右,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及时应对和处理小区治安突发事件,能熟练使用各类技防、物防、消防器械和防护设备。

5.实行小区进出口卡、证管理。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小区进行询问和登记,对装修、劳务人员等进出小区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预防小区发生失盗现象。同时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通行和停放,保持小区道路交通畅通。

6.小区停车场或道路停车位划线醒目规范,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7.小区配设电子监控设施,监控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录像资料保存36天以上。

8.小区配设智能充电桩,电动车入棚停放充电。物业人员每天对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巡查4次,发现乱拉飞线充电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采取相关措施制止;对充电行为恶劣的及时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置。

9.物业人员管护好小区共用财物,包括消防设备、监控、健身器材、灯具及井盖、雨水篦子、树木等设施,防止丢失与损坏。

10.每天楼过道巡查3次,发现楼过道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和堆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物品及时清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11.建立小区治安、消防、共用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有关部门处置,记录完整。

12.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物业服务人员和业主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

1.建立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台账和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完整。

2.设立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属于小修及时维修养护;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与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或维修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醒目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定,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小区二次加压泵房、电子监控室、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每天进行检查、通风,确保正常使用,并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5.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车库卷闸门及井座井盖、健身器材等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发现设施损坏及时维修养护,小区共用设施完好率达到98%

6.小区围墙每天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围墙完好安全。

7.小区座椅、凉亭、雕塑、假山、景观水系等设施每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8.小区路灯、景观灯、楼过道灯等照明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

9.小区设有电梯的24小时安全运行,每天进行检查电梯,急修20分钟到场组织维修,一般维修在6小时内完成。电梯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检测,安全使用,并有专业的电梯公司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10.小区消防车专用通道每天巡查4次,无封闭、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现象。消防设施设备每天检查1次,随坏随修,可随时启用。对占用消防车专用通道和损坏消防设施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