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40521001/2021-0030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9-16
责任部门:中宁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1-09-16
名 称: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的通知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卫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切实增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力促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依据营商环境测评体系县级政府参与的16项一级指标,增设16个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

16个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中卫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弱项,精准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全面、及时、准确地总结本领域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协调组织本领域相关部门开展营商环境测评工作,力促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档晋位。

(一)开办企业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负责协调推进“开办企业”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办理建筑许可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气象局

负责协调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三)获得电力工作专班

负责人:国网中宁供电公司经理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国网中宁供电公司

负责协调推进“获得电力”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国网中宁供电公司,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四)获得水气暖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水暖公司、宁夏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宁水务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中宁分公司

负责协调推进“获得水气暖”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五)登记财产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负责协调推进“登记财产”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六)纳税工作专班

负责人: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成员单位: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负责协调推进“纳税”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七)获得信贷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金融机构

负责协调推进“获得信贷”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八)办理破产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负责协调推进“办理破产”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法院,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九)执行合同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负责协调推进“执行合同”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法院,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十)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负责协调推进“劳动力市场监管”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十一)招投标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宁县税务局

负责协调推进“招投标”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

负责协调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十三)政务服务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部负责协调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十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

负责协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十五)市场监管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负责协调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十六)包容普惠工作专班

负责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负责协调推进“包容普惠”改革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科学技术局,承担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营商环境会议由县优化营商环境综合协调工作组提出研究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召开。根会议内容确定相关单位参加,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发至有关部门落实

(二)会商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等重大题上,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专班之间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进行共同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优化营商环境综合协调工作组及时协调处理和沟通,必要时提交县政府会议研究审议。

(三)报告制度。各工作专班、各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的成员单位,应向综合协调工作组报送工作信息。主要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总结(半年、全年),每月报送1篇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亮点及工作经验做法等,重要事项应及时报送综合协调工作组汇总

(四)考评问效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综合考评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建议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进展缓慢的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对损害营商环境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压紧落实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委督查室、县委政研室、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协调、调研问效、专项督查,形成合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各工作专班负责本项指标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要加强对各责任部门落实本项指标政策措施的督导;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国务院、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落细落实。

(二)强化惠企政策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惠企政策,精准出台惠企政策,定期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惠企政策宣讲活动,通过网络、电视合、报刊等果道和新闻发布、政策汇编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实现“企业找政策”到“政策企业”目标。对惠企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报县纪委监察,予以问责

(三)确定专人负责。各责任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明确一个科()室负责具体工作,明确一名在编干部为联络员负责联系。9上旬前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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