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40521001/2020-0007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3-07
责任部门: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3-07
名 称: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中宁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宁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机械综合保险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农业机械作业抵御事故风险能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中国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关于开展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农(机)发〔2016〕2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0年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及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政策扶持、保障适度、费率合理、操作简便、机手自愿”原则,整合分散的农机具保险为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实现一个险种多项保障,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险种、保险标的、范围及任务

(一)险种。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由农业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操作人员责任保险组成。

(二)保险标的。纳入全县农机管理范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自走式植保机、全日粮饲料混合搅拌机等农业机械。

(三)保险范围。在全县拥有、使用农用机械的农民、企业及合作社,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四)目标任务。2020年全县完成各类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任务2220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500台,联合收割机200台,全日粮饲料混合搅拌机20台,小型拖拉机250台,微耕机250台。

三、承保及费率标准

    (一)承保方式。采取“政府引导、财政补贴、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保险公司协同运作”的方式开展。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费用由县财政补贴70%,投保人承担30%。投保时,农户需交清应承担的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单中载明财政补贴、投保人承担的保险费比例和具体金额,保险合同生效后,县财政补贴资金按财政管理规定支付。

(二)保险金额和保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日粮饲料混合搅拌机农业机械损失险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操作人员责任险20万元,每年保费500元;小型拖拉机、微耕机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操作人员责任险20万元,每年保费400元。

(三)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迄时间为准。保险生效日期以保单生效日期为准。

四、保险管理

(一)经营模式。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实行“保险公司与政府联办”模式,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承保单位。

(二)保费管理。承保单位待保费收取完毕后要及时汇总投保清单并出具保险单,同时将财政补贴申请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经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由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位。承保单位开展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费用,实行总额控制管理,且据实列支,专款专用。县财政局要定期对其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保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理赔服务。理赔服务要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承保单位制定详细的理赔操作细则,严格规范理赔操作流程,防范各类风险,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确保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承保单位要设立专门的服务电话,投保人发生事故后,由投保人直接向承保单位报案,承保单位及时派人核实事故。查勘定损结束,事故资料收集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赔付到位。发生较大以上大事故时,承保单位会同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交管部门共同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负责做好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开办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对保险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考核。承保单位和投保人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本方案的要求,及时开展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业务,规范投保理赔行为,防止骗保、惜(滥)赔、拖(慢)赔等行为的发生。农业农村局要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农民投保,配合做好事故勘查定损理赔工作,协助承保单位协调矛盾纠纷,确保农机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配合协作。农业农村局要与承保单位密切配合,在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办理场所设立窗口,方便前来办理农机监理业务的驾驶员办理农机保险业务。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动力机械和农机作业公司、拥有农业机械的农业服务组织原则上必须参保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积极参保。承保单位要提供上门服务,在集中检审送检下乡期间和日常固定办证日,派员就地办保,开展一条龙服务,不得拒保。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工作,把农机保险同种植、养殖业保险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加强与保险公司对接,推动工作落实。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机事故、投保、理赔等数据统计工作,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和保险风险,积极探索完善适应全县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特点的农机保险投保理赔程序、方法和标准,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全县农机保险能力和水平。

附件:1.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费率参照表.pdf

        2.中宁县2020年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任务分配表.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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