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40521001/2019-0021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11-20
责任部门: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1-20
名 称: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宁县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和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宁县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市县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围绕“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优先保障,加大投入。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以下简称“两个只增不减”)。

(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目标,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不提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的目标,不做脱离财力难以兑现的承诺,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近期发展任务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区域及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将教育经费进一步向山区、移民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深化改革,提高绩效。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经费监管,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健全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教育经费绩效管理体系。

三、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一)持续保障财政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每年编制预算时按照政策足额安排教育经费,提高预算内统筹投资比例用于教育,新增财力向教育倾斜,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优先用于教育,确保“两个只增不减”。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鼓励扩大社会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赠激励、土地划拨、教师培训等政策制度,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完善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中宁教育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吸引社会捐赠助学。积极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分局

(三)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以县财政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合理确定非义务教育的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建立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人民群众承受能力和财政拨款、学生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完善工作程序,依法依规确定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四)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加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科学制定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适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科学规划预留教育用地,探索推进“集团化”办学,有效预防“城镇挤乡村空”的现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安排学校建设,确保2020年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加大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教育法治和教育督导经费。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五)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山区取暖期长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严格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单独核定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在自治区确定的普通小学、初中公用经费标准基础上,逐年增加县级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年列入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用于校舍维修改造。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原则,合理规划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基本办学标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择校热、“大校额”“大班额”和留守儿童教育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六)加大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机制,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按时有序移交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动态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支持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条件改善力度,实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重点加强校舍改扩建、功能用房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满足普通高中选课、走读教学等课程改革要求。严格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机制,将普通高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生均公用经费。合理动态确定收费标准,不得以教育事业性收入抵顶应安排的财政教育公用经费。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七)大力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将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依法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向政府统筹管理,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制、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合作。持续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完善现代职业技术公共实训中心资源共享机制和运行经费保障分担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实习。支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1.落实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幼儿教师、安保、厨师、保健、宿管等服务方式,逐步解决人员短缺和同工不同酬问题。

2.结合普通高中改革合理核定教师编制,增加专业学科教师数量,解决高中“大班额”问题。

3.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4.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奖励机制,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落实基本工资提高10%政策,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确保服务期内在岗“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5.严格落实中宁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制定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1-2025)实施细则。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

6.完善教育考试保障,将各类教育考试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规范教育考试招生经费的使用,按照“分类核定、等价有偿、按劳取酬”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

7.坚持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各学段办学行为、综合性督导评估。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九)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生源地大学生助学贷款等“各级各类教育全覆盖、奖助贷补免多元化”的资助政策,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制度,提高资助精准度,实现应助尽助。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十)积极争创“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原则,统筹安排使用各类教育专项经费,逐步加大投入,积极争创“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充分利用“云数据”共享网络课堂资源,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推进智慧学校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一)加强德智体美劳和创新素养教育保障。重点围绕解决长期以来“疏于德、弱于体美、缺于劳”的问题,加大经费投入,健全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美育、体育工作体系,每年列入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青少年德育、美育、体育竞赛等活动,推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善学校运动场地和体育美育教学装备条件,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建立健全学生课余德育体育美育服务机制。深入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举办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积极创建综合实践基地和示范学校,确保每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下降0.5%。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

五、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十二)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合理有效统筹使用教育经费。财政局要按规定落实国家财政教育投入等政策,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发展和改革局要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依法加强办学成本监审,合理制定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收费标准并动态调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优先保障学校教职工配备,落实完善教师待遇政策。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

(十三)改进管理方式。坚持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健全预算审核机制,加强预算安排事前绩效评估。逐步扩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范围。加强预算执行事中监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健全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大额资金流动全过程监控。加强预决算事后监督,全面推进教育部门预决算公开。实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示。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和指导。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完善内部治理。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同责同审,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审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十四)全面提高使用绩效。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加强动态绩效评价,开展绩效目标执行和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编制预算、优化结构、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确保每一笔教育经费都要用到关键处。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县审计局、财政局

(十五)全面增强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和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体系,提高理财水平。加强财政资金支出时效性管理,认真做好预算执行,着力加快财政教育资金支出进度。完善教育经费投入监测体系,强化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监管,实现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支出进度即时动态监管。健全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定期培训制度,实现全员轮训。加强学校财会、审计、资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学生资助、经费监管等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审计局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巩固财政教育投入成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科学管理教育经费等任务,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县财政要严格执行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等情况,向自治区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落实情况。对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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