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521001/2018-7718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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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8-31 |
责任部门: | 中宁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8-08-31 |
名 称: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宁县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宁县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治理土地、水体资源污染,老城区基础设施滞后,新城区公共服务不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违法违章建设等诸多“城市病”,切实改善提高民生,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城市双修工作的通知》(宁建(规)发〔2017〕11号)及《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7〕122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转型追赶、换道超车”主线,坚持县域统筹、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山川共济,大力实施开放引领、创新驱动、生态优先、富民共享战略,有序开展以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为主的“城市双修”工作,打造生态美丽新中宁。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各部门(单位)要将“城市双修”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合作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资金、项目,协同推进。
(二)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综合分析,统筹规划,加强“城市双修”各项工作的协调衔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避免“大拆大建”。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我县城市生态状况、发展阶段和经济条件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造、修补方案,目标任务近远结合,分类推进。
(四)保护优先,科学推进。发展全域旅游城市,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修复受损生态,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科学推进“城市双修”。
三、主要任务
2018年,县交通、林业、住建、水务、环保、国土等部门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开展相关调查评估,完成“城市双修”重要地区、重点地段和重要地块的城市设计,挖掘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城市双修”项目。
2019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长效机制建立实施。
(一)修复城市生态,改善生态功能。
1.开展水体治理和修复。结合“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加强城市湖泊湿地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因地制宜开展河流、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及时封堵南、北河子县城段排污口,实施南、北河子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完善北河子人工湿地工程(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加快黄河卫宁段综合治理护岸工程建设,恢复自然岸线。系统开展河流、城市湿地水系等生态水体的修复,加快建设中央大道水系及滨河北路水系湖泊连通与整治工程,严禁填河造地、违法取砂等破坏行为;实施县城区域南、北河子沟、柳青渠、康滩渠段清淤、疏浚工程,全面实施控源截污,科学开展水体清淤,恢复和保持河、湖、沟、渠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制定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案,做好水源地界桩、界标、警示牌设置工作;加强环境监测和管理,提高县城环境质量,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县城自然生态、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工业废弃物排放等达到指标要求,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降低区域环境噪声(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2.修复利用废弃地。加强对城市废弃工业地、废弃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废弃矿区生活设施用地、废弃垃圾处理场等用地进行综合治理,消除场地安全隐患,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对经评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已修复土地和废弃设施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合理调整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并加以利用。立足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推进混合建设用地模式,有效盘活城市存量土地,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新增建设用地的“城市双修”项目土地报批,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3.完善绿地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小游园、湿地公园、雕塑公园、体育公园、社区公园等主题公园或综合性公园(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推进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构建完整连贯的城乡绿地系统,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工程,通过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方式,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拓展绿色空间,以乡土植物为主,合理配植绿化植被,改造提升城市绿化效果。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加快生态连城项目建设,打造中宁县黄河观光休闲产业带。实施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周边道路绿化工程和黄河东路、平安东街延伸段、堡三路延伸段、宁安西街延伸段等市政道路绿化工程。指导、督查各乡镇、部门(单位)完成各类生态防护林带和生产绿地建设任务;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加强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二)修补城市功能,提升环境品质。
1.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和规划实施评估。进一步梳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城市风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城市修补的重点,编制城市修补专项规划。加快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提升改造城市给水、排水、燃气、供热、通信、电力等老旧管网;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供热燃煤锅炉淘汰拆除工作;加快推进中宁县第三污水厂建设,提高我县污水处理能力;逐步实施县城各公厕升级改造工程,加大公厕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建管并重,完善细节配套,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实施县城各供热站脱硫除尘、脱硝升级改造项目,继续实施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切实提高城镇居民幸福指数(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中宁三小、中宁六小迁建等项目建设步伐,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已建各类校区教育功能及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校园管理,美化、硬化、净化校区,不断完善县城体育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加快推进中宁县人民医院妇儿科综合楼项目建设,完善医院医疗服务功能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国家养老产业政策,培育一批养老服务项目,推行PPP模式加快实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编制中宁县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快新区城市电力基础建设,改造提升城区老化且不能满足符合负荷的电力电缆设施,提高城市供电的可靠性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国网中宁县供电公司)。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强化维护管理,提升园区吸引力。加强入园企业管理,动员企业绿化美化厂区生产、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
2.增加公共空间。在新区统筹规划布局基本商业网点、医疗卫生、文体教育、居家养老、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实施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力度,加大对沿街、沿路和公园绿地周边地区的建设管控,禁止擅自占用公共空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和建筑高度等建设指标,着重改善老城区居住环境。根据人口分布和服务半径要求,合理布局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满足居民健身休闲和公共活动需要(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改善出行条件。加强街区规划建设,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打通新市南街等断头路,实施老南街提升改造、宁丰路二期等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结合老城区更新改造,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停车库,增加地上停车场、停车位,满足城市发展和居民需求(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推进城际铁路建设进程,积极筹备中宁县汽车站迁建项目,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区功能;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公交首末站,改善各类交通方式的换乘衔接,方便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严格落实国家加快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的使用推广(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试行)》,合理布局停车场、停车泊位等设施,增建一批地下停车场、停车库等公共停车设施。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创造无障碍环境(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城市智慧交通建设,维护和优化交叉路口红绿灯管理与设置。加强黄标车治理,规范停车秩序,整治市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为“城市双修”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改造老旧小区。加快以旧街区、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为主的老旧城区改造,2018年完成1800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加快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力度,2018年完成10个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照明、院落、停车、供水、排水、供暖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推动老旧建筑和老旧厂区改造再利用,优先用于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和创意产业(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塑造城市时代风貌。把城市设计纳入法定规划管理层次,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和实施机制。编制和实施《中宁县特色风貌发展规划》,对县城新区、重要街道、城市广场、滨河岸线等重要地区、节点进行管控。全面启动城市街区改造,加快推进宁安东西南北街整体改造,塑造现代城市形象。加强新建、改扩建建筑设计管理,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积极参加建筑设计竞赛和优秀作品评选,促进现代建筑文化发展(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理念,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市容管理、环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强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巩固“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成果;继续以整治县城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为重点,对县城区域内占道经营、室外油烟烧烤、城市乱贴乱画、非机动车道车辆乱停乱放、广告牌匾、市容市貌、城区噪音污染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树立整洁、亮丽的城市新形象;加强城市停车场维护和管理,建设城市慢行系统,鼓励城市居民步行和使用自行车出行,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维护和公共厕所管理,完善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加大道路、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管理维护,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广告牌匾设置管理,满足现代城市生活需要(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四、工作步骤
城市双修工作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启动阶段(2018年1月-2018年8月)。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城市生态环境评估、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城市规划实施评估,编制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总体规划。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19年10月)。各部门(单位)要深入推进“城市双修”工作,每月10日前向县“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县“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采取座谈汇报和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城市双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1月-12月)。2019年底前,各部门(单位)要在完成“城市双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效果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起长效机制,将“城市双修”工作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长期开展下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促进“城市双修”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县城市“双修”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城市双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形成合力,确保“城市双修”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式,通过巩固和扩大生态经济林面积、湿地水域面积进行生态修复,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要结合棚户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加快城市修补工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同时,创新形成有利于违法建筑拆除、城市绿化亮化美化等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有序开发城市空间。
(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城市双修”工作的督办考核,将双修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进行检查督办,督查结果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挂钩,对工作开展积极、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存在重大失误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加大对“城市双修”工作的投入,同时发动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大力推广PPP模式,共同推进“双修”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将有条件的“城市双修”项目列入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项目,做好“城市双修”项目批复工作。
(六)深入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双修”工作的认识,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县信访局要处理好因“城市双修”产生的社会维稳和信访案件,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创造条件鼓励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城市双修”工作体现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
附件:中宁县“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中宁县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和推进我县“城市双修”工作,全面开展“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切实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打造生态美丽新中宁,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宁“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宏 县长
副组长:王金栋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董兴华 县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 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李宗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文铭旌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金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自荣 县民政局局长
方 强 县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田维荣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 河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严旭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建存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申志宏 县水务局局长
谢福才 县林业局局长
方华胜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赵殿龙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 琦 县信访督办局局长
张 明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马小珍 国网中宁县供电公司经理
尹新安 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城市修补组。
组 长:严旭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领导小组各成员
(二)生态修复组。
组 长:谢福才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领导小组各成员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争取2018年尽早开工建设。同时,要继续认真梳理本单位至2020年的重要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特别是本单位的庭院美化、绿化(立体绿化)、亮化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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