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521001/2018-4018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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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7-17 |
责任部门: | 中宁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8-07-17 |
名 称: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当前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国家、自治区、中卫市有关要求,为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政务新媒体发展和管理工作,坚持质量优先、管理先行,打造权威发布、反应灵敏的政务新媒体平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新媒体工作责任主体,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服务到位,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建章立制,严格把关。开设政务新媒体的乡镇、部门(单位)要建立明确规范的工作制度,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重大信息发布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和检查指导,避免发布不当言论。政务新媒体要紧密围绕政府部门职能定位,贴近民生民情多原创、重服务,善用网言网语,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信息,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亲和力与吸引力。建立互动回应机制和舆情引导机制,充分吸收网民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释疑解惑,澄清不实传言。
三、协同联动,汇聚合力。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要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联动协作机制,跟踪监测政务新媒体相关网络舆情,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程序及时报告,会商研判,妥善处置。开设政务新媒体的乡镇、部门(单位)要与主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加强协同联动,主动转载转发重要政务信息,发挥集群效应,放大正面声音,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加强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运营,提高政务新媒体的装备和技术保障能力,防止账号被攻击、被窃取,发布的信息被篡改。
四、加强培训,建设团队。开设政务新媒体的乡镇、部门(单位)要选调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到政务新媒体工作岗位上来。经常组织开展面向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推广交流好的做法,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和运行维护技巧。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完善岗位管理制度,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运转高效。
五、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开设政务新媒体的乡镇、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措施和办法,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落在实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舆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问责处理。
各乡镇、部门(单位)对现有政务新媒体平台开通、备案、监管、信息审核发布情况进行自查,于7月18日18:30前将自查报告分别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中心222室)和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联合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于7月19日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进行督查。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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