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大力提升全区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根据《自治区质量强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宁质办发〔2022〕7号)要求,中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9月份开展全县“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全县经济质量高效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以质量提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单位(部门)在“质量月”期间围绕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宣传展示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成就,分享推广一批质量创新典型成果。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诊断等活动,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和质量竞争力。
(二)加快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水平。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加大产业质量提升力度。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开展全县制造业竞争力指数分析,促进制造业精品培育。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以高标准牵引品质提升。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广绿色建造技术。提升公共服务及生产生活服务质量满意度,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品质升级。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发挥质量政策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方面的作用,持续加大为企业办质量实事力度。通过实施精准质量服务,解决企业共性需求,助力企业提高抗击疫情等风险能力,降低质量成本,提升质量效益。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活动,帮扶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解决质量创新、质量攻关难题。
(四)持续加强质量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加大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领域执法力度,公布一批打击质量领域违法行为的成果和典型案件。加大缺陷消费品召回和宣传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推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质量“关键小事”。
(五)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发挥全媒体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强质量主题宣传,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弘扬优秀质量文化。推动群团组织在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质量提升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各领域企业开展全员参与的质量文化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质量诚信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质量月”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动促进质量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快落地见效。
(二)扎实推进,服务大局。要着力解决质量短板问题,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以质量手段为企业纾困、助企业发展,为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提供质量支撑。
(三)广泛动员,广泛参与。各成员单位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平台,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推动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质量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要创新形式,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发挥“质量月”活动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国的热潮。
(四)严守规定,简朴高效。各有关活动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活动要简朴、高效。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中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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