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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24/2021-00028
  •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
  • 有效
  • 2021年03月10日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监督销毁报废液化石油气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来源: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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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吸取燃气爆燃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工作,中宁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按照区、市、县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要求,集中开展了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燃气气瓶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加大了气瓶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3月10日,中宁县市场监管局在中宁县石空立宏废品收购站,组织对超过使用年限应报废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集中监督销毁。中宁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到现场指导。

按照《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气瓶产权单位应依法履行气瓶送检、报废义务,将超过使用年限应报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监督下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并做破坏性处理(解体或压扁等不可修复的方式),禁止将未作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交予他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禁止收购、销售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

去年以来,我局查处气瓶安全相关违法行为2起,罚没款12.5万元。组织报废液化气钢瓶监督销毁活动,是为了切实堵住报废钢瓶翻新后重新流入市场的通道,实现从销售、使用、检验、报废全生命周期的闭环安全监管。本次共计销毁钢瓶159余只,去年以来我局累计销毁气瓶201余只。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气瓶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使用气瓶的行为,确保液化石油气等气瓶的使用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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