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五十二:个别污水处理站长期超负荷运行,中宁县大战场镇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能力600方,2023年进水量超过600方天数达146天,日最大进水量达815方,因长期超负荷运行,污水处理站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氨氮值为70.9毫克/升,超过排放标准近9倍。
责任单位:中宁县委、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新增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二、整改措施
(一)通过新增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提升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降低污水处理站运行负荷。
(二)在处理站好氧工段末端增加一台35方提升泵,增大回流,提高反硝化脱氮的效果;采取间歇性进水闷曝、污泥置换等措施逐步将污泥驯化,以适应较高的进水浓度,保证污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卫党办综〔2024〕23号)的要求,截至2025年12月底,第五十二项整改任务的两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完成。
一是从东区污水处理厂借调两组300m³/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调运至大战场污水处理厂,目前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运行,氨氮现检测值为0.5毫克/升,大战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设计量为1200m³/d,实际日处理量约700m³/d,满足大战场生活污水处理需要。二是已在大战场镇污水处理站好氧末端增加了一台35方提升泵,增大回流,提高反硝化脱氮的效果,增加处理能力的基础上保证水质稳定达标。
四、验收情况
2025年7月22日,经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4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受理电话:0955-5023697
联系地址:中宁县团结路和新河路交叉路口
中共中宁县委员会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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