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其中第二十一项、二十八项、三十一项、三十五项、四十一项、四十四项、六十一项、六十八项、六十九项、七十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现予以公示。
附件1: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pdf
附件2: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pdf
附件3: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pdf
附件4: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pdf
附件5: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pdf
附件6: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pdf
附件7: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pdf
附件8: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pdf
附件9: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pdf
附件10: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十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pdf
中共中宁县委员会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