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卫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3项:关于“中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实施9个项目,截止本次督察时,仍有1个未开工。”的问题。
牵头单位: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
(一)强化职责落实。对照《中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认真研究,规划设计治理项目,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容,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
(二)积极争取资金。积极对接自治区财政厅,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实施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具体实施鸣雁路(宁安北街-正大北路)新建雨水主管道;育才南街(柳青渠-平安东街-南大街)新建雨水主管道;宁丰路(北河子-南河子)新建d600-d1000雨水管道,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和居住条件,改善城市的卫生环境,解决城市内涝积水问题,并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降低运行成本,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保护地下水资源。
整改完成情况:
项目于6月招标实施。目前,鸣雁路(宁安北街-正大北路)新建雨水主管道;育才南街(柳青渠-平安东街-南大街)新建雨水主管道已全部实施完毕。
整改验收情况:
通过整改,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并组织落实,按期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具备了整改销号的条件,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宁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立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联系电话:0955-5023697
联系地址:中宁县滨河路
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立县战略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