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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第0006号转办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08-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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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问题

中宁县在调查处理第0006号转办件 “中宁县舟塔乡卫宁公路和高干渠交接处,一无名工厂们于村庄和农田中,存在噪音和严重的粉尘污染给我村村民农业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大危害。”信访投诉举报问题整改不严不实。

二、整改措施

舟塔乡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政府班子各成员为主要成员的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转办件反馈的问题组织进行专项调查,并安排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乡长限期对二次举报信访件限期进行了办理。乡环保站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辖区内企业逐一进行摸排,对群众举报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经核实后及时下发了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治。整改过程中,乡环保站按照规定随时对问题企业开展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做出汇报,领导小组依据情况汇报不断加大问题整治和现场督办工作力度,确保将反馈问题一抓到底、整改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整改要求,舟塔乡于2020年3月20日完成了问题整改工作,相关问题企业已拆除搬离,场地已恢复地貌。目前,舟塔乡未收到群众举报的其他环境污染类信访件,已接到的群众信访件经有关部门督察核实,所需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特此公示。

                         中共舟塔乡委员会  中宁县舟塔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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