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综发〔2018〕35号)的要求,现对第1309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古城子镇二泵站南边150米处张富东废品收购站,塑料加工时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牵头(责任)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7月1日-2日,宁安镇镇长王天岐、副镇长吴建兴、镇司法所所长孙光文、夏玉华,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分局杨生军到中宁县付东废品收购站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收购站周边1.5公里范围内无农户居住,只有一家木材加工厂和固海二泵站办公楼。2018年3月15日之前,该收购站在加工塑料时存在扬尘,并散发一些臭味,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2018年3月15日,因环保、安全生产问题,该收购站被宁安镇、县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收购加工废铁、农田残膜,并进行整改。2018年3月31日,因环保、安全生产问题整改不到位,宁安镇、县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协调供电部门切断了该废品收购站清洗、粉碎残膜机械设备的电源,并将加工设备全部拆除。目前,该收购站集中堆放废铁约20吨、农田残膜约200吨,并用篷布覆盖,但部分篷布破损。通过走访村干部及周边群众,均反映该收购站2018年3月塑料清洗、粉碎设备拆除以来,未产生臭味。
整改措施:
1.由宁安镇负责,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中宁县付东废品收购站在环保、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到位并验收合格前,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2018年7月3日,宁安镇督促中宁县付东废品收购站已将收购站场地内废旧塑料和收购站周边散落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堆放,并覆盖篷布。
3.由县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牵头,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加快新建废旧物资收集加工区的土地平整,并配套完善水、电、路、消防及绿化等基础设施,设置围栏。宁安镇负责牵头,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配合,组织白桥村、朱营社区辖区内各废旧物品收购点搬迁到废旧物资收集加工区。
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整改,该转办事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销号的条件。张付东废旧物品收购站场地内所有废旧物资均已转运完毕,场地清扫干净,负责人表示停止废旧物品的收购经营行为,不参与或伙同他人在中宁县辖区范围内其他地方经营废旧物品收购站。
验收情况:
经宁安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分局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件办理要求实地督查后,该转办事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通过验收,具备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宁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 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宁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5-5023737
联系地址:中宁县行政中心
中宁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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