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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公示
时间:2026-05-11 来源: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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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行政执法人员

序号

  姓名

执法单位

  执法证号

     执法类型

  1

王爱玲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30052103022

     物价管理

  2

高  莉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30052103021

     投资管理

  3

张  燕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30052103024

     投资管理

三、行政执法职权

执行国家、自治区、中卫市有关招投标、能源管理、储备粮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监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行政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用电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监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监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相关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

五、行政执法程序

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六、投诉举报

监督电话:0955-5619660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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