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版)》(宁环规发〔2025〕15号)的通知
为了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版)》的通知,我局可直接适用,不再另行制定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pdf
2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pdf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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