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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统计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3-19 来源:中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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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宁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不断提升统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优化法治工作环境。一是抓牢“关键少数”。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央8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及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二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在“2025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1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全员学习深化结合统计督察整改,组织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以及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等,切实增强统计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统计意识。

(二)加大法治宣传,营造浓厚依法统计氛围。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充分利用统计培训会、年报会等载体,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必讲内容,不定期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二是联合中宁经济社会调查队分别组织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设置普法咨询台,悬挂条幅,摆放展板,有奖竞猜,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折页,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全社会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坚持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生命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全年公示行政执法信息3条,执法全过程记录覆盖率达100%。确保统计执法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同时运用新型执法监管方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推行“扫码入企”模式,对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等20余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规向存在差错的8家企业(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积极整改存在问题,同步做好企业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强化数据质量核查。今年以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核实核查企业(项目)785家次,核实反馈标记查询数量1034家次,核实核查发现差错(问题)数量256家次,已完成整改255家次,整改率达99.6%三是严把调查数据质量。始终坚持将依法统计、依法调查贯穿1%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全过程、各方面,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四)落实记录报告制度,防范化解造假风险一是落实记录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设立统计违纪违法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无处遁形,今年以来未收到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线索。二是强化工作统筹部署。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向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完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以国家统计督察馈意见整改为契机,督促指导41个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在全县范围内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年度报告防惩统计造假的工作制度2025年全县12个乡镇和30个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了2025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并抄送县统计局。

(五)突出重点工作,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一是狠抓督察整改落实。结合2024年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工作反馈意见,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落实国家统计局对宁夏统计局开展常规统计督查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针对整改方案中指出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制定了18项整改措施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自治区、中卫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部署会议召开后,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区、市会议精神,县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三是健全责任体系。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纳入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畴。推动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有机结合,构建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办先后3次征求40家被巡察单位统计工作意见,未发现存在统计违纪违法现象的单位和个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县统计局领导班子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和推动破解统计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实际难题,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重大数据发布等事项均实行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依法决策,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6次、法治工作专题会议1次,研究审议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执法计划、普法任务等重要事项。

(二)聚焦学法用法,筑牢习近平法治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次,交流研讨1次。落实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为全县中青年干部作专题讲座,同时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警示教育力度,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将依法统计履职情况作为考察核心内容,重点核查拟任人选是否存在统计造假等违纪违法记录,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组织宪法宣誓,强化法治履职意识。

(三)创新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多维度、精准化的统计普法体系。抓住“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9场,覆盖社会公众千余人次。针对企业、个体等不同调查对象,采取上门走访、集中宣讲、业务辅导等方式开展精准普法,全年深入企业开展“送法上门”百余户次,提升调查对象依法报送数据的自觉性,推动统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观念淡薄,企业统计基础薄弱,统计台账不规范、数据支撑材料不充分等问题仍有存在,少数单位存在数据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况,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压力较大。二是目前已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建立了贯通协同机制,但因制度机制建立时间较短,部门贯通联动形式内容尚在摸索阶段,导致各部门在统计领域联动不够,协作配合更多停留在制度层面。三是统计普法宣传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宣传的创新性、针对性不足;部门间普法联动机制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度低,常态化普法推进机制尚未健全,难以形成持续影响力,部分群体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认同感仍需提升。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县统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巩固拓展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成效,着力构建良好统计生态。

()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组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的统计法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作为学习重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统计人员学法专业化、调查对象学法精准化,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严守数据底线,筑牢防造假法治防线。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数据异常单位及时开展专项核查,发现问题从严从快整改。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三)拓宽普法思路,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引导基层干部深刻认识依法治统重要意义,摒弃“重发展、轻统计”“重结果、轻流程”的错误观念。将普法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针对指标理解、报表填报等实操内容开展手把手教学,融入反面典型案例,全面提升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四)夯实基础保障,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弱项。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充实执法骨干力量,提升法治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力度,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行动,提升基层统计基础水平。针对企业统计基础薄弱问题,开展常态化帮扶指导,规范统计台账,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中宁县统计局

20263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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