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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03-15 来源: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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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一)精心组织部署落实。一是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查督办。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局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农业农村法治重大问题,开展述法报告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我局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制工作格局。各中心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从执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能力水平。二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强化绩效考核。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农业农村法治体系作为我局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将有关任务分解到各中心,纳入年度绩效指标,通过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末“对账”,推动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排查清理工作要求,清理以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51件,其中党内印发政策性文件45件,政府印发政策性文件6件,经县委、县政府审核,党内印发政策性文件方面,继续有效15件,废止18件,失效12件;政府印发政策性文件方面,6件全部废止。同时,对我局2004年至2020年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共清理出政策性文件32件,经县法治办审核,废止31件,失效1件。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宁县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4个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宁党办发〔2019〕193号)精神,健全综合执法规章制度,落实综合执法保障政策,多措并举推动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县委编办明确人员转隶的基本条件下,从局属事业单位划转6人,实现农业执法编制到位,人员调整到位。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政执法证申领组织35名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按时上报农业农村系统60名执法人员换证信息执法服装名单及时配备了高清摄像机、录音笔等专业执法设备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查处案件19件,查获不合格农资4.3吨各类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达到1.5万元所有案件均已办结并进行公示,无当事人申请陈述、申辩、听证及行政复议情况发生。开展渔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治理,组织行业系统依法查处涉农违法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四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22向社会公开《关于做好2021年中宁县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遴选结果的公示》等文件及时做好以中宁县人民政府或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我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特别对属于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重点解读。其中,《中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中宁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做到一图解读,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监督抽检结果网上公开,持续扩大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节点和审批结果信息公开。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知情权。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截至目前,86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宁夏行政审批网站公示108件,今年来办理的93件行政处罚案件在中卫法制网、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公示,“双随机”行政检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均未作出处罚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二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结合行政执法责任清单编制,明确责任边界,坚持做到行政执法不越权,不缺位。通过单位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和一些专项联动工作与相关单位的边界责任。结合制度建设,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先后制定《中宁县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中宁县农业行政执法受理举报投诉制度》《中宁县农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中宁县农业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中宁县农业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等相关行政执法的程序和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动物养殖场、农资、农业投入市场等领域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注重查办违法案件是否存在涉嫌构成犯罪的,确保发现构成犯罪的能够及时移送处理。全县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坑农害农事故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发生行政执法人员因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失职渎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未发生严重农业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因农业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情况,未出现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的情况。加强与乡镇的衔接合作,强化执法配合,做好信息共享,推进案件移送。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课程作为我局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利用干部集中例会、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等载体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农业执法骨干培训班、全区农业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专家讲授、案例分析、专题研讨和能力测试等,提升干部执法能力水平。二是创新方式提高普法效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制定我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责任分工。围绕“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局属各中心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涉农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悬挂标语、滚动播放标语、发放资料、宣传讲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方便公众掌握,引导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执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办案人员证据意识不足、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执法程序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案卷整理仍不够规范。二是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尤其法律方面专业人才相当缺乏,现有人员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求。三是农业普法力度还需加大。农业普法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农业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

(一)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探索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体制,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动态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定期将随机抽查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数据录入系统,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与其他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健全舆情监测、信息通报、预防预警、危害控制、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制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属于需进行风险评估的重大行政决策,要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需进行后评估的重大行政决策,要按规定开展后评估工作,使我局制订的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三)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坚持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通过学习宪法和行政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及时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轮训,使全体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移动执法、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无人机驾驶等信息化、科技化装备水平,提高执法效能,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

(四)落实农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照中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按照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开展工作,对档案资料进行系统完善的整理,提高决策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断加强决策、执法、具体从事决策实施人员对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培训教育,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决策水平。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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