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中宁县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高干渠段)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中宁县段)临时用地位于中宁县余丁乡、石空镇、宁安镇、恩和镇、鸣沙镇、徐套乡境内,临时占用土地面积56.1106公顷,主要用途为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材料堆场和施工便道。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已完成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中宁县段)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申请复垦验收。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项目所在乡镇、村委会等单位对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进行了验收,拟通过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6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杨春海 联系电话:0955-5033806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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