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弃渣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 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中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中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弃渣场临时用地位于中宁县余丁乡、清水河林场境内,临时占用土地面积9.5620公顷,主要用途弃渣场。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中宁县水务局已完成中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申请复垦验收。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余丁乡人民政府、清水河林场对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进行了验收,拟通过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1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杨春海 联系电话:0955-5033806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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