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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时间:2025-05-16 来源: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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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年度供地规模,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中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上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各类用地的供应需求,现编制中宁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如下:

一、主要计划指标

1.供应总量:2025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68.3751公顷以内。

2.供应结构:商服用地13.65公顷,住宅用地27.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7.123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59.235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365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5公顷。

3.土地供应布局:根据我县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区域,重点保障中宁工业园区、县城新区等区域的用地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分析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潜力,统筹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力求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时序得当。

(二)节约集约原则。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不对禁止项目供地,减少对限制项目供地,确保经济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用地供给,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三)区域统筹原则。落实各区域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依据“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原则,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健康发展。

三、政策导向

(一)产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特色农业等产业发展用地,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给予政策支持。

(二)民生用地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一定比例,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合理安排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三)生态用地政策。严格保护生态用地,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的土地管理,严禁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积极推进绿色生态项目用地供应,支持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项目建设用地选址。跨部门协作加强与中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主管部门的紧密合作,共同引导项目合理选址。科学规划依据项目的产业类型、规模和发展需求,科学规划项目用地位置,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浪费。指标管理合理使用土地供应计划指标,促进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提升土地资源价值。

(二)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优先使用存量土地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和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强化“亩均论英雄”的用地导向,加快中宁工业园区内各类问题地块的处置,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政策激励与监管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加强监管等措施,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三)加强供应跟踪管理。明确监管职责。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土地供应项目的审批流程规范、高效。开辟绿色通道对公共基础设施、工业、交通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提前介入、专人负责、跟踪服务等措施,加快供地速度。建立跟踪机制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跟踪机制,定期对已供应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土地按时开发、按规划使用。

(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树立大局意识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从全局出发,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部门密切配合在计划编制、执行和监督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部门定期会商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土地供应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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