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决策部署及《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国统字〔2025〕15号),认真落实区、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现就做好全县2025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指标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指标见附件)。
(二)入库退库真实性检查。检查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财务和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检查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三)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检查。检查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园区)是否干预统计工作,是否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是否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数量及方式。根据区、市统计局要求,本次检查要以“检查专业和检查指标全覆盖”为目标,采取“随机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 2024年年报和 2025年定报的重点指标分层次、有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数量不少于 20家。
(二)时间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原则上从6月份开始,现场检查时间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具体检查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由各专业人员提前告知被检查企业。
(三)总结处理。执法检查结束后,认真总结本年统计执法检查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于10月底前将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和处分处理情况等报送市统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一把手”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执法检查工作,适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工作。
(二)严格执法流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材料,积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四)夯实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系统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认真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按要求填报统计云平台上的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确保填报内容完整准确真实。
中宁县统计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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