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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全县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03 来源:中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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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网直报调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统计局工作要求,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局组织开展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事前谋划。中宁县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 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宁统发20248)和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中宁统发202417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执法监督牵头、各中心为成员领导小组,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内建筑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营业等 10个专业共 20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二是集中开展执法检查。93日至925日,统计局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操作程序,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内容、范围、检查方式和有关要求;检查过程中坚持两人持证、亮证执法,明确告知检查对象权利、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仔细查看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核实上报数与检查数是否一致;如实记录统计执法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检查结果经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和统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二、执法检查处理结果

经检查,上报数与检查数一致(含四舍五入)的分别是宁夏鑫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永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弘耘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天元发电有限公司、宁夏天元热电联产有限公司、宁夏晓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宁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东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卓工建材有限公司、宁夏正达新能源有限公司10家单位;上报数与检查数不一致的分别是宁夏呈荣建设有限公司、宁夏中宁宁新实业有限公司、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夏杞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文茂餐饮有限公司、大唐中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宁县汇中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祥龙建材有限公司、宁夏远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家单位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10家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统计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各统计调查单位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担当作为,设立或指定相应部门负责统计工作,明确分管统计工作负责人,配齐配强统计人员,确保统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要执行统计制度,夯实统计基础。各统计调查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统计岗位责任、统计数据报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统计资料管理等制度,统计人员变动及时向统计部门报告并跟进业务培训,确保统计资料不断档、可衔接,统计数据可溯源、可核查。

三要坚持依法统计,提升数据质量。各统计调查单位要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坚守统计原则底线,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杜绝统计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要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明确统计责任,重视提升统计人员综合素质,督促统计人员加强对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安排统计人员及时参加县统计局组织的年报、定报培训班,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统计数据源头质量。

四要深化诚信统计,营造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扎实开展统计星级创建,加大对星级评定结果的应用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发挥震慑警示作用着力提升依法治统水平,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中宁县统计局

202411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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