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5639150 (环境影响评价室) 传真电话:0955-5023697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黄河岸堤防洪治理用砂洗砂项目(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配套临时工程) | 中宁县中宁县工业园区 | 中宁县承学超建材销售经营部 | 环创(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中卫市中宁县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5度40分42.755秒,北纬37度25分27.018秒,本项目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000m2,租赁中宁县振兴环保有限公司厂房,全密闭设计,彩钢结构,内设一条规模为年产2万t/a的水洗砂生产线,新建一座(100m3)的地上洗砂池,新建一座(36m3)地上临时贮泥池,淤泥沙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53.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治理。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原砂进料口产生的粉尘、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2个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车间内设喷淋洒水(水雾喷头)系统;原料和成品砂在厂内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库和成品砂储存区内定期洒水降尘;场内道路进行地面硬化。 2.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洗砂废水经过沉淀池(100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沉淀池进行硬化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通过隔声、减振、降噪等综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场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淤泥沙,进入临时贮泥池后定期清运,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2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混凝土围堰进行隔离。对危废暂存点进行重点防渗;淤泥池、沉淀池采取一般混凝土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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