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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15/2024-00175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 有效
  • 2024年10月11日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4年10月1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来源: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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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5639150  (环境影响评价室)  传真电话:0955-5023697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凯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年组装500台变压器、500套高低压成套设备(电气柜)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中宁县工业园区(南区)

宁夏凯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180m2,总建筑面积547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座2390m2,维修车间1座1080m2,仓库1座1500m2,办公以及宿舍用房、门卫等附属设施500m2。项目建成后,企业可实现年组装变压器500台、高低压成套设备500套(电气柜)。项目总投资26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5万元,占总投资的1.89%,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净化效率为95%,最终为无组织排放;喷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有机废气于密闭喷漆房内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焊机、液压剪板机、铜排加工机、真空泵等生产设备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且设备都设立在车间内,对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打孔加工和剪线排线时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颗粒物、废焊丝、维修时产生的废零部件、废线缆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焊接烟尘净化器更换的滤芯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变压器油(HW08)、废液压油(HW08)、废润滑油(HW08)、油桶(HW49)、废活性炭滤芯(HW06)、漆渣及漆渣沾染品(HW06)、漆桶(HW06)。废液压油由3个200L标准钢板油桶储存,并与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桶、废活性炭滤芯、漆渣及漆渣沾染品、漆桶等临时保存在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2

宁夏明阳中卫中宁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中宁县鸣沙镇

明阳智能(中宁县)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9台单机容量5MW的风电机组,与风电机组“一机一变”配套的35kV箱式变电站9台、35kV集电线路2回、铁塔23基、道路新建和扩宽等其他配套工程。本项目占地面积106056㎡(其中永久用地4783㎡,临时用地101273m2),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5MW,预计本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9388.2万kW·h,项目总投资1979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颗粒物需要采用在临时施工场地周边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6个100%扬尘防控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后清掏还田。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来自风机,采取选取低噪的风电机组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减少噪音。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后,固体废物主要是风机在运行期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35kV箱变事故工况时产生的事故废油废润滑油按照危废管理要求暂存至危废库内,若发生事故每台箱变设置1座2m3的事故油坑,产生事故废油后作为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在厂内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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