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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02/2022-00029
  • 中宁发改审发【2021】34号
  •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2年02月25日
中宁县2022年乌玛高速一期生态修复工程
中宁发改审发【2021】34号
时间:2022年02月25日 来源: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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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查中宁县2022年乌玛高速一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我局于2022年1月27日以《关于中宁县2022年乌玛高速一期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220下发批复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宁县2022年乌玛高速一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一、项目建设内容:工程全长28.8公里,两侧绿化宽度30-50米不等,总绿化面积2117亩,其中柠条550亩。工程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和灌溉工程。其中土方运转189921立方米,栽植乔木、小乔木共计约13314株,地被色带22290平方米

二、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3163.61万元,其中工程费3036.25万元,其他费127.36万元。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三、项目建设期限:建设期20223月—2022年4月,养护期2022年3月—2025年6月。

四、项目管理及职责: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概算投资等,项目布局及建设标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你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准确录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中宁县2022年乌玛高速一期生态修复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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