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查中宁县红柳沟水质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卫环中宁分局函〔202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改善中宁县红柳沟河水水质,提高境内黄河流域水体质量,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宁县红柳沟水质改善工程。
一、项目建设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宁县鸣沙镇红柳沟与京藏高速交汇处西北侧
三、项目名称:中宁县红柳沟水质改善工程
四、项目代码:2106-640521-04-01-903630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处理红柳沟水量规模为20000 立方米/天,总占地面积为16.8公顷,建设强化表流湿地面积4.17公顷,表流湿地面积7.58公顷,其他用地5.05公顷,共计10个单元,建设滞留沉沙塘、提升泵房、缓冲区、水生植物配置、植物净化区、水质稳定区I区、水质稳定区II区、水质展示区、监测房、出水在线监测房1座,观景亭2座,道路等配套设施。本工程采用“强化表流人工湿地”处理工艺,人工湿地系统工艺流程为:红柳沟河水—滞留沉沙塘—提升泵房—缓冲区—植物净化区—水质稳定区I区—功能表流湿地—水质稳定区II区—水质展示区—红柳沟。
六、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4750.55万元,其中工程费3282.76万元,其他费316.44万元,预备费287.95万元,征地费863.2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4000万元,其余部分为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7月—2022年12月
请接此批复后,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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