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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02/2021-00250
  • 中宁发改审发【2021】100号
  •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1年04月30日
关于中宁县2021年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乔木)工程作业设计的批复
中宁发改审发【2021】100号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来源: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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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报来《关于上报中宁县2021年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乔木)工程作业设计的报告》(中宁林草发〔2021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按照《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国土绿化任务的通知》(宁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宁县2021年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乔木)工程。

一、项目实施单位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白马乡、大战场镇、恩和镇、太阳梁乡、石空镇等乡镇和林场

三、项目名称:中宁县2021年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乔木)工程

四、项目代码:2104-640521-04-05-538478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计划实施人工造乔木林5000亩,全部为生态经济林。主要造林树种为苹果、核桃、桃、红梅杏、红枣。

六、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142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投资250万元,群众自筹1179.4万元。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1年12月

八、项目管理及职责:1.严格按照你单位编制的《中宁县2021年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乔木)工程作业设计》的人工造林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工作。2.强化作业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中的造林方式和造林强度施工,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跟班作业,责任到人。做到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返工。3.牢固树立“无档则乱”意识,及时建档立册,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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