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查中宁县鸣沙镇薛营村压砂地退出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中宁县自然资函〔2021〕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先行市建设,按照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和《中共中宁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京藏高速、城际铁路规划区域内压砂地生态修复和金银花种植方案>的通知》(中宁党办发〔2021〕38号)文件要求,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宁县鸣沙镇薛营村压砂地退出生态修复项目。
一、项目建设单位: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鸣沙镇薛营村
三、项目名称:中宁县鸣沙镇薛营村压砂地退出生态修复项目
四、项目代码:2104-640521-04-05-193860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绿化工程:规划林网长度7.9公里,主要栽植耐旱刺槐、旱柳、沙枣7400株。刺槐、旱柳规格胸径D=6-7厘米,沙枣规格胸径D=4-5厘米,三年水车拉水灌溉。(二)土方工程:平整场地30400平方米,土方运转162400立方米,树穴换土4000立方米,铺设作业便道8公里。
六、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81.7万元,其中工程费363.9万元,其他费17.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和社会筹措。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4年4月
八、项目管理及职责:你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详细勘测,项目布局及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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