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查中宁县金岸骄子幼儿园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24号)文件要求,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宁县金岸骄子幼儿园改造项目。
一、项目建设单位: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宁县金岸骄子社区
三、项目名称:中宁县金岸骄子幼儿园改造项目
四、项目代码:2104-640521-04-01-217100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面积3821.97平方米,消防改造及室内装饰,含天然气壁挂炉等附属设施、设备。设12个教学班,容纳360名幼儿就读。
六、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70.6万元,其中工程费345.66万元,其它费17.67万元,预备费7.2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1年7月
八、项目管理及职责:你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详细勘测,项目布局及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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