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定中宁县石空镇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为加强和丰富石空镇城区内道路绿化景观效果,提升石空镇景观环境质量,根据《中共中宁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2021年“6+9”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宁党办发〔2021〕19号)文件要求,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宁县石空镇生态修复项目。
一、项目建设单位:石空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宁县石空镇城区内
三、项目名称:中宁县石空镇生态修复项目
四、项目代码:2104-640521-04-01-855014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111059.36平方米。(一)土建工程:镇政府北侧入口混凝土硬化2023平方米(3.03亩),修建生态停车场576平方米(0.86亩),面层铺设透水砖。(二)绿化工程:绿化面积为108460.36平方米(162.7亩),新栽植苗木共计7216株,栽植绿篱为10874平方米,地被花卉56364平方米,栽植树种为馒头柳、国槐、刺槐、紫叶稠李、山桃、山杏等,绿篱种类为黄刺玫、丁香、连翘、紫叶矮樱等。(三)灌溉工程:灌溉总面积为108460.36平方米(162.7亩),为满足项目建设区灌溉的需求,灌溉方式采用滴灌+微喷,水源点接现有深水井。
六、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76.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5.98万元,其他费用10.09万元。资金来源为重点镇专项资金250万元,县财政资金126.07万元。
七、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1年5月
八、项目管理及职责:你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详细勘测,项目布局及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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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网安备6405210200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