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查定武高速清水河转盘至中卫宣和段两侧绿化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中宁县自然资函〔2021〕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按照《中宁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3号)(2021年3月2日召开会议)文件要求,同意你单位实施定武高速清水河转盘至中卫宣和段两侧绿化项目。
一、项目建设单位: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定武高速中宁县段,为东西走向,东起清水河转盘,西到卫宁交界处。
三、项目名称:定武高速清水河转盘至中卫宣和段两侧绿化项目
四、项目代码:2103-640521-04-01-937337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绿化工程:绿化用地190.5亩,栽植刺槐、沙枣、山桃、新疆杨、旱柳、垂柳等树种13218株。清理杂草63500平方米,对现有15000株树木进行修枝,水车拉水灌溉。(二)土方工程:平整场地57600平方米;土方运转9100立方米;树穴换土7931立方米。
六、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90万元,其中工程费277.9万元,其他费12.1万元。资金来源为区及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3年5月
八、项目管理及职责:你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详细勘测,项目布局及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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