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查2021年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中宁县自然资函〔2021〕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按照《中宁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3号)(2021年3月2日召开会议)文件要求,同意你单位实施2021年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建设单位: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中宁南山森林公园观景平台南侧荒山区域。
三、项目名称:2021年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项目
四、项目代码:2103-640521-04-01-679777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绿化工程:栽植刺槐、沙枣、山桃、山杏、苹果、红梅杏、国槐、桧柏、侧柏等树种73540株,苗木浇水6480方,灌溉方式采用水车拉水及节水灌溉。(二)土方工程:换填土方4968方,场地平整18200平方米。(三)道路工程:分别修铺8米宽绿化道路1136米,6米宽绿化道路1764米,5米宽绿化道路4170米。
六、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80万元,其中工程费365.2万元,其他费14.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及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1年7月
八、项目管理及职责:你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详细勘测,项目布局及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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