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定中宁县徐套乡红柳、李士沟坝地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中宁扶贫中心发〔2021〕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发展养殖产业,根据中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宁县2021年脱贫攻坚重点项目“五定”方案(第一批)的通知》(中宁开发〔2020〕28号)文件,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宁县徐套乡红柳、李士沟坝地整治项目。
一、项目建设单位:中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宁县徐套乡红柳、李士村
三、项目名称:中宁县徐套乡红柳、李士沟坝地整治项目
四、项目代码:2103-640521-04-01-870689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地整治面积6500亩;铺设3.0米宽生产道路90条,长33.27米。其中红柳村片区土地整治面积 4600 亩,铺设 3.0米宽生产道路75条,长23.55米;李士村片区土地整治面积1900亩,铺设3.0米宽生产道路15条,长9.72米。
六、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89.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60.19万元,临时工程费3.60万元,独立费用26.19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专项资金。
七、建设期限:2021年3月—2021年5月
八、项目管理及职责:你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详细勘测,项目布局及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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