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梁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定中宁县太阳梁乡兴渠社区巷道硬化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宁县委员会 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宁县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宁党发〔2021〕5号)文件,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宁县太阳梁乡兴渠社区巷道硬化工程。
一、项目建设单位:中宁县太阳梁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宁县太阳梁乡兴渠社区
三、项目名称:中宁县太阳梁乡兴渠社区巷道硬化工程
四、项目代码:2103-640521-04-01-984869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巷道硬化18公里,路面宽3-5米,路肩宽0.3米。其路面水泥混凝土浇筑厚0.2米,面积共计65125平方米;砂砾垫层厚0.2米,面积共计75962平方米;新建钢管涵58座,混凝土板涵1座。
六、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76.7万元,其中工程费819.4万元,其它费用57.3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专项资金819万,乡镇自筹57.7万元。
七、建设期限:2021年3月—2021年8月
八、项目管理及职责:你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详细勘测,项目布局及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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