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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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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9月25日
中宁县“就业帮扶车间帮扶政策”解读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来源: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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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帮扶车间帮扶政策,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升级,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日前,中宁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促进中宁县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建设5种类型就业帮扶车间,包括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贸易流通式就业帮扶车间、文化旅游式就业帮扶车间。对于就业帮扶车间的认定标准也更加简化,明确厂房式、居家式、种养式、贸易流通式、文化旅游式市场主体带动不低于10名脱贫人口、移民就业,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吸纳更多脱贫群众稳定就业增收,此次《方案》也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包括吸纳务工就业补贴、岗前培训补贴、务工稳岗补助、伙食补助等。

其中,对于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劳务协议或用工合同,每个脱贫人口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以上,且获得不低于1万元劳动报酬的,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年。

对于就业帮扶车间新入职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于稳岗奖补,连续补助6个月。

对于有职工餐厅的就业帮扶车间,按照每吸纳1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按照5元/天对车间进行伙食补助,补助天数以实际务工考勤天数为准,最高补助金额为5万元。所需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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