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马永国等4户17人纳入监测对象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问答》第42条要求:“监测对象认定需包括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经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研究审定,确定了2023年第十四批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同意马永国等4户17人纳入监测对象,其中:太阳梁乡3户13人、余丁乡1户4人。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防返贫动态监测第十四批纳入监测对象花名册.pdf
中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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