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杨秀芳等4户19人纳入监测对象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问答》第42条要求:“监测对象认定需包括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经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研究审定,确定了2023年第十三批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同意杨秀琴等4户19人纳入监测对象,其中:恩和镇2户9人、新堡镇1户4人、喊叫水乡1户6人。喊叫水乡陈玉龙1户6人因不符合纳入条件,不予纳入监测对象。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防返贫动态监测第十三批纳入监测对象花名册.pdf
中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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