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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08月08日
中宁县乡村振兴局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关于印发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来源:中宁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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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县““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深入开展,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乡村振兴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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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全面落实,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105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以“六大提升行动”为抓手,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以提高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为目标,采取有效政策举措,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大力提升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二)行动目标。过渡期内,把雨露计划作为乡村人才振兴重点工作,以雨露计划为基础,以校企合作为重点,多方参与,全面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组织引导全县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渎职业技术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提升技能素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机制,摸清底数。各乡镇要在每年4月底、11月底前摸清本辖区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在职业技术院校就读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在读、就业和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并建立本级“雨露计划补助学生”信息台账,为开展就业促进行动提供精准具体实施对象。县教育、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共享比对有关信息,充分利用“雨露计划+”信息平台,做好雨露计划学生信息实施监测、数据动态更新,客观反映学生在读和就业情况。县教育体育局要定期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供县内雨露计划学生学籍信息、在读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配合开展学生就业情况及就业状况信息比对工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二)统筹资源,应补尽补。各乡镇要结合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排查、农户自主申报和基层干部日常走访摸排等,对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学生的农村家庭予以重点关注,将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家庭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要核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做到应补尽补,避免因系统数据错误或更新不及时导致“漏补”问题;要组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入户宣传解读雨露计划政策,提升农户政策知晓度,做到政策落实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各乡镇)

(三)完善政策,应帮尽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部门要与各乡镇、村紧密配合,通过增加县内企业招聘规模、扩展工业园区就业空间、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等措施,给予雨露计划毕业生政策扶持,拓展就业空间,创造就业机会和岗位。对雨露计划毕业生及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对本县内零就业、持续低保、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及残疾人毕业生等就业重点帮扶群体,提供“1311”公共就业服务,即: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1次实习见习机会,帮助尽快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

(四)积极引导,应助尽助。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利用“雨露计划+”信息管理平台,及时与教育、人社部门开展数据共享比对,精准掌握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各乡镇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等各方力量、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全面核实农村未升入普通高中和大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情况,积极引导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职业技术院校和技工学校,力争做到应助尽助。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信息与职业院校共享,为职业院校更有针对性招收脱贫家庭子女提供依据,推动职业技术院校深入参与“雨露计划+”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五)多方联动,提升质量。县教育体育局要引导中宁职业技术学校结合全县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开发课程、制定优惠政策。坚持就业导向,依托网络或实体服务平台,实现职业技术院校、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与毕业生精准对接,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构建全方位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合作模式,共同推动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支持中宁职业技术学校积极与东部发达地区职业技术院校结对帮扶,提升办学水平。深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举办定制班、定向班,畅通“校门”到“厂门”的绿色通道。用好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行动等机制,助力校企合作,发挥优质院校和龙头企业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在岗技能提升、人才培养等服务。支持中宁职业技术学校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技能评价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

三、政策扶持内容

(一)扶持对象及条件。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同)、高职高专学校、技师学校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中宁县籍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子女。上述扶持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辍学、休学、应征入伍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

(二)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无论在何地就读,由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每学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审核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2023年春季学期执行2022学年补助标准,每生补助1500元/学期;2023年秋季学期执行2023学年补助标准,每生补助2000元/学期。

(三)审核发放流程。为确保雨露计划补助全覆盖,现结合我县实际,采取“自主申报+上级推送”双向信息比对方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自主申请。由各村负责将雨露计划补助标准宣传到户,分别在3月10日前、9月30日前完成符合扶持条件的补助对象摸底及政策宣传工作,通知补助对象家庭子女分别在3月20日前、10月15日前开具春季、秋季学期学籍证明。

2.村级审核。各村负责收集辖区拟享受政策学生的学籍证明,并审核该学生家庭是否属于脱贫户或监测对象,是否符合补助条件,核实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审核结果经村级公示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在3月31日、10月25日前将本村拟补助对象的学籍证明、拟补助对象名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审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辖区拟补助对象名单。审核结果经乡镇公示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在4月15日前、11月10日前将本乡镇拟补助对象的学籍证明、补助花名册上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4.县级复核。由县乡村振兴中心结合上级推送的中宁县补助对象参考名单,复核各乡镇上报补助对象的学籍证明、补助花名册,重点关注三种情况:一是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二是实际入学年度(或学制)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三是信息错误的学生。在上级推送补助参考名单10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复核中及时将漏报、错报信息反馈至涉及乡镇、村同步核查,分别在4月底前、11月20日前完成春秋季漏报补助对象的学籍证明收集、补助名单公示、资料上报工作。

5.资金兑付。复核结果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0天后,分别在5月20日前、11月25日前组织春季、秋季第一批补助资金兑付,在5月底、11月30日前组织春季、秋季漏报补助对象补助资金兑付。由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一卡通账户中。

6.录入管理。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关联已经获得补助的脱贫家庭享受雨露计划资助情况,6月30日前完成当年春季学期补助情况录入,12月30日前完成当年秋季学期补助情况录入。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乡镇、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安排分管领导和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于3月10日前将“雨露计划”工作人员名单报送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备案。

(二)强化政策保障。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落实好学费减免、助学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就业帮扶基地奖补和助学补助等政策,将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各项就业帮扶政策落细落实落地。

(三)广泛宣传动员。“雨露计划”工作关系到脱贫户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介,电话、短信、帮扶入户等多种方式,在脱贫家庭新女成长劳动力入学前、毕业前、招聘前等关键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引导。要积极总结“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典型经验,讲话雨露计划故事,不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增收”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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