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中宁县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宁县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开发〔2020〕11号) 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影响脱贫攻坚质量问题,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在认真整改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四查四补”,巩固提升脱贫质量,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考核评估、经得起舆论监督,坚决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四查四补”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查损补失”。重点查找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1.排查辖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移民就业情况,摸清贫困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和务工难点、本地能否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满足群众需求等。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未开工复工而滞留在家情况,县内移民无法复工上岗情况。
针对性措施:抓紧与劳务输出地和区内用工紧缺企业精准对接,组织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稳岗就业;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有序复工复产;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帮助出不去的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安置就业。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园区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2.排查疫情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群众发展生产和产品销售遇到的难题。重点排查特色农产品、蔬菜瓜果滞销情况,养殖场、养殖户饲草料贮备与供应情况,牛羊猪等补栏出栏情况。
针对性措施:加大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产业扶贫支持力度,解决贫困群众农产品“卖难”问题;调配农资、种子供应,做好春耕备耕工作;逐步有序放开农贸交易市场,保障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供应畅通;深入推进消费扶贫,组织好贫困地区农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保”等扶贫惠农金融产品服务,满足生产发展需求。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3.排查疫情对特殊贫困群体和边缘户稳定增收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因疫情影响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出现的返贫致贫风险。
针对性措施:对未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贫困户、边缘户等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全面落实低保、医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建立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4.排查疫情对贫困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带来的风险点。重点排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
针对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利用“空中课堂”保障贫困户子女学习需要,降低因疫误课误学风险;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配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慢性病签约、新冠肺炎治愈后续跟踪等基本医疗服务,统筹做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大病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5.排查疫情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已安排的脱贫攻坚项目受影响情况。
针对性措施:根据疫情影响情况,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加快推进扶贫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复工;小微扶贫项目可按规定程序“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用工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暂时不能开工的,要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项目工期的影响。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二)“查漏补缺”。对照脱贫标准查找漏洞,解决漏统、漏项、漏扶、漏管“四漏”问题。
1.排查漏评错评错退的贫困户,包括政策性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城乡结合部、老灌区、国有农林场的常住农村居民等存在的漏人漏户问题,以及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真实,是否存在不该统计的统计了、应该统计的未统计。
针对性措施: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对漏评错退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对错评的立即纠正;及时更新、修正、完善建档立卡数据。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2.排查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特别是2019年以前脱贫户各项指标是否稳定达标,有无漏项。
针对性措施:因户因人综合施策,在解决“三保障”漏项问题的同时,做好到户到人产业发展、务工就业精准帮扶,逐条逐项限期整改销号,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3.排查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持项目、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未兑现、项目未完成、政策打折扣,是否存在到户项目资金“一发了之”“一补了之”“一股了之”,扶持没成效,群众不认可。
针对性措施:开展扶贫资金结余结转问题自查自纠;对历年扶贫资金计划完成情况和脱贫攻坚项目实施验收情况开展“回头看”;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4.排查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做到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
针对性措施:建立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贫困人口或边缘人口较多、脱贫难度较大或遗留问题较多的非贫困村、移民村(社区)实行挂牌督战。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三)“查短补齐”。紧扣全面脱贫摘帽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找和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短板。
1.排查乡村小规模学校设置、师资力量配置与办学条件,是否方便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疗技术人员配置与常用药配备,是否达标且满足群众常见病、慢性病及时有效治疗的需要;患大病重病、慢性病的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是否得到符合政策且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障;贫困村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敬老院、公租房等兜底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针对性措施: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持续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与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以文化活动推动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落实新调整的农村低保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三留守”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2.排查乡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情况是否方便群众出行,农村饮水安全是否稳定达标保障到位 (水量、水质、取水距离与供水保障率),农村动力电与通信网络是否按需覆盖到位。
针对性措施: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保障农村公路畅通;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贫困村稳定可靠供电服务全覆盖;继续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3.排查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社区)或撤并建制村基层党组织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基层阵地建设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排查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是否配置到位且发挥作用、群众认可。
针对性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移民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持续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管理,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见成效。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4.排查贫困村是否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且能发挥公益作用。
针对性措施:发挥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作用,整合资源,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培育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体系,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四)“查弱补强”。重点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查找发现一些弱项,对不达标的要保证达标,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提升,确保脱贫质量过得硬。
1.排查农村所有建档立卡户与边缘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100元(2020年),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兜底人员除外)。
针对性措施: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扶持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减贫带贫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电商扶贫,开展消费扶贫,深化资产收益扶贫和光伏扶贫,拓展增收渠道。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2.排查移民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支持移民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针对性措施:建立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移民群众的利益联接机制;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引导移民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或就近在扶贫车间工作,开发设立卫生保洁、绿化管护、水暖电力维修等岗位,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确保不出现零就业家庭;加强移民村(社区)管理服务,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尽快落实综合保障政策,促进移民群众融入当地社会,实现移民“稳得住”。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3.排查所有非贫困村是否达到脱贫标准。
针对性措施: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存在的弱项,加大力度,因村施策,确保全部达标。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4.排查贫困村贫困户能否实现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
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自治区规范产业扶贫补贴政策完善减贫带贫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贫困群众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健全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贫困群众的主体责任和进取精神;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工作时限:2020年4月底前
三、“四查四补”工作方式与进度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职责,切实抓好“四查四补”相关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3月—4月,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边查边补、边查边改、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对账销号。各责任单位要将本单位“四查四补”排查工作方案与台账于3月10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进展情况。6月,迎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四查四补”工作实地督查、中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与脱贫攻坚“回头看”整改情况。
(一)坚持自查自纠与挂牌督战相结合。对照“四查四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挥乡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防贫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落实好挂牌督战,对脱贫攻坚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的29个贫困村(社区)、3个非贫困村(长山湖村、红梧村、渠口社区)和8个川区乡镇进行挂牌督战,确保督战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认真整改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解决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以及“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扶贫项目开工复工、防止返贫等影响脱贫质量与目标实现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实地排查与数据比对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与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脱贫攻坚数据共享,强化行业部门信息比对,组织驻村帮扶干部和村两委及时排查核实、解决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排查问题。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决防止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决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在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做到逐乡逐村逐户排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二)细化工作措施,力促问题解决。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四查四补”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并与中央巡视、成效考核等各级各类问题排查整改一体推进。要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问题必须彻底整改,带有探索创新性质的问题逐步规范,涉及长远发展的问题要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脱贫质量。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前期排查问题,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全面排查、全面整改,重点查摆整改“四查四补”发现的问题;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也查找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在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上进一步改进完善,确保存在问题全排查、整改任务全见底、反馈问题全清零。坚持不懈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以过硬举措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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