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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21/2021-00514
  • 中宁健组办发〔2021〕4号
  •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 医政科
  • 有效
  • 2021年10月18日
关于印发《2021年健康中宁行动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宁健组办发〔2021〕4号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来源: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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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宁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中宁行动计划(2020-2030年》的通知(中宁党办发〔2020〕79号)、《中宁县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宁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宁县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宁党办发〔2021〕82号),扎实有效开展2021年健康中宁建设工作,我办根据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健康宁夏行动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工作要点》(宁健组办发〔2021〕7号)的通知,制定了《2021年健康中宁行动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宁县健康中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健康中宁行动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工作要点

2021年,健康中宁行动要以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为重要抓手,要将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十大工程30项措施作为健康中宁行动的重要内容,与16项专项行动相衔接,一体部署、一体安排、一体推动,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的健康水平。

一、健全完善推动机制

一)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县委、政府成立的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规则和制度,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健康中宁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制度,建立健康中宁行动与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协调联动一体落实的衔接机制。

(二)落实专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康中宁16个专项行动及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十大工程牵头单位(部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整合健康中宁行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爱国卫生专家库资源,组建新的健康中宁专家咨询委员会。对2021年度健康中宁建设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三)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健康中宁行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爱国卫生、控烟以及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等工作纳入年度健康中宁建设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督查内容。制定健康中宁建设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整合健康中宁行动与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年度考核内容,制定《2021年健康中宁建设考核细则》,并对各成员单位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制定健康中宁行动监测评估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

(四)完善综合保障机制。落实健康中宁建设信息报送及发布制度,编发健康中宁建设工作简报,定期通报健康中宁建设重点工作进展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结合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健康中宁行动宣讲团开展健康宣讲活动。制定健康中宁行动形象大使管理办法、“健康达人”管理办法并开展评选聘任工作。

(五)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意见或工作清单,召开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启动会。建立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包抓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对照“十大工程”和30项重点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清单,明确重点任务、重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安排专项经费实施健康中宁建设及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建立实施健康中宁建设及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长效投入机制。将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纳入当地效能目标管理和健康中宁建设考核内容,建立考核约束奖惩机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宣传引导活动。

二、落实健康中宁行动重点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制定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实施意见。

2.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全健康科普专家参加健康科普活动激励约束机制。

3.建立覆盖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健康科普传播平台,规范传播流程,组织研发制作重点健康科普作品,在中宁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推出融媒体健康专栏节目《健康中宁》、《生活在线》。打造健康科普全媒体传播工作品牌。

4.以群众健康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充实健康科普资源库,发挥自有媒体健康传播作用。借助“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

5.研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绩效考核机制。

6.组织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巩固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工作,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比上一年度提升2个百分点。

(二)合理膳食行动。

1.督促贯彻落实《中宁县居民营养实施方案(2018-2030年)》和《中宁县合理膳食行动方案(2021-2030年)》。组织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

2.组建县级营养健康专家库,指导成立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和营养健康专家库。研究制定营养工作规章制度和营养规范。

3.推进“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开展以“合理膳食 均衡营养”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动员广大母亲带动家庭成员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组织营养指导员培训,制定实施营养师制度。

4.以机关单位、公立医院、养老机构、学校为重点,推进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试点示范建设。宣传贯彻《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

5.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加强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整合县级食品检验资源,定期公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

6.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宣传活动。

(三)中医养生保健行动。

1.贯彻落实《中宁县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宁县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宁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版,发挥中宁中医医院治未病指导中心作用,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提升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

3.依托县中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实施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训200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务服务站)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95%和65%,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5%。

4.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在电视台、新媒体定期制作中医养生保健宣传专栏,提升中医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知晓率。

(四)全民健身行动。

1.制定《中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2.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对全县体育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因地制宜补齐健身场地短板。全县完成1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新建健身步道(4公里)的体育设施建设任务。使我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5㎡以上。

3.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全民健身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常态化、科学化、生活化。积极开展贴近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符合城乡居民健身需求的体育活动,积极举办“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全民健身节、市民运动会、社区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掀起全民健身运动热潮。

4.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赛,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三送五进”公益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年培训新增各级体育指导员100人。力争使我县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4%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5名。

(五)控烟行动。

1.继续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明察暗访。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2.做好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等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推进无烟校园、无烟家庭、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环境建设工作。全县范围内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3.规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建设,加强戒烟门诊建设,完成县医院、中医医院戒烟门诊干预试点项目,扩大戒烟门诊戒烟综合干预服务效果。

4.开展控烟健康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材料,积极开展戒烟社会动员。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3%以内。

(六)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制定印发《健康中宁行动全县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基线调查工作方案》。

2.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下公众心理疏导,制作心理调适相关科普材料,组织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3.完成年度精神科转岗人员培训并确保转岗合格人员全部从事精神科有关工作。到2021年底,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8名/10万人。

4.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或心理门诊达到100%,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

5.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患者规律服药率达到60%以上。

6.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本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展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规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从业行为。

(七)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督促贯彻落实《中宁县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等领域创建工作,持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加快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家庭健康素养。2021年底前,争取创建完成20个健康“细胞”建设示范点。

2.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扎实推进重点区域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3.督促落实每季度龙头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供水水质监管。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水源地保护,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黄河流域宁夏段2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指标达到自治区规定要求。

4.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高风险在产企业污染隐患排查及优先管控地块调查和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5.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建设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庄100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7%以上。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我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规范处置疫情相关医疗废物,强化危险废物管控。

6.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六大攻坚行动。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开展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和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检查,积极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持续深化“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扩大“爱心妈咪”小屋等孕妇休息室、母婴室建设数量和范围。

2.推进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等主题宣传,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

3.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提升优生优育能力。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计划怀孕夫妇目标人群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为准备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的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发放、补服叶酸。

4.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孕产妇管理率达到90%以上。

5.组织落实免费开展“两筛”政府民生实事,加强出生缺陷儿童的疾病筛查。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脱贫户出生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率达到90%以上。

6.落实“健康儿童提升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加强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等保健服务和儿童营养喂养咨询指导,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工作。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7.加强贫困地区妇女儿童重点疾病管理。推广青少年生殖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适宜模式,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继续实施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为1.38万农村适龄妇女开展“两癌”检查。

(九)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1.出台《中宁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中宁县中小学健康体检办法》等配套文件,成立学校卫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为学校卫生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2.完善全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落实《中宁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对全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考核。

3.争创全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示范县、示范校,确保2021年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逐步下降。

4.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监测工作,开展全县幼儿园、中小学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估,掌握影响学生健康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抓好干预工作。

5.在公开招考校医的基础上,多种方式解决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对全县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能力。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接尘工龄不足5年劳动者年新发尘肺病报告比例低于5%。

2.组织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持续提升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

3.积极参加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进一步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在试点县(区)实施尘肺病康复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展职业病救治康复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体制机制。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1.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推进《中宁县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的落实。

2.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和“智慧助老”行动,实施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适老化改造工程,打造老年友好社会环境。2021年底前,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3.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服务行为,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质量。  

4.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全县支持建设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籍等服务。

5.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老年健康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十二)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1.认真贯彻落实《宁夏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干预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落实高血压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疗机构为高血压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和运动促进健康指导。

2.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病管理。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有效降低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3.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高血压健康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运用健康大数据不断掌握高血压及其危险因素流行情况,提高防治科学性。

4.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高血压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运用大数据不断掌握高血压及其危险因素流行情况,提高防治科学性。

5.继续实施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探索推广心血管疾病健康管理事宜技术和服务模式。

6.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

7.将高血压健康知识普及列入社区和单位对居民和职工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高血压防治知识宣传普及。

(十三)癌症防治行动。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健康中卫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2.依托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资源优势,加快县人民医院肿瘤专科建设,参与全区癌症防治协作网络,提高癌症医疗服务能力。

2.依托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肿瘤登记中心负责辖区肿瘤登记工作。开展肿瘤登记报告,逐年扩大肿瘤登记覆盖面,切实提高肿瘤登记工作质量。

3.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加强癌症防治科普宣传。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逐步提升。

(十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1.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开展以慢阻肺为主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发现疑似慢阻肺患者及时提供转诊服务。

2.开展慢阻肺疾病机会性筛查干预工作,探索建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管理新模式,逐步降低 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3.分析并掌握我县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发展趋势和特点,研究发病机制。

4.加强慢阻肺疾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慢阻肺疾病防治意识。

(十五)糖尿病防治行动。

1.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健康管理服务和健康教育,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 次面对面随访。到2021年底,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2.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指导和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对患者开展自我血糖监测和健康管理进行指导。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控制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

3.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早期发现、规范化诊疗和治疗能力。及早干预糖尿病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

4.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强化对糖尿病患者健康状态的监测、管理、预警和行为干预。

5.将糖尿病健康知识普及列入社区和单位对居民和职工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

(十六)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1.加强新冠肺炎、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分析研判,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部署,指导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的疫情处置。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

2.加强疫苗接种覆盖,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水平。逐步扩大水痘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疫苗和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覆盖,扩大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力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3.推进实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等六大工程,加强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继续将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4.控制病毒性肝炎及其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上升趋势,强化病毒性肝炎防治措施。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24小时内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落实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措施。

5.强化结核病规范诊治和全程管理,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健康筛查,落实结核病救治保障政策。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保持在40/10万以下。

6.全面推进包虫病普查普治工作。推进包虫病筛查工作,在全县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推进包虫病筛查工作,2021年筛查包虫病流行村比例、规范包虫病患者管理率、病人随访率要分别达到90%、98%和95%。包虫病人群患病率比2020年下降10%以上。

7.巩固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成果,推进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改水、食盐加碘、现症地方病病人救治救助和综合帮扶、地方病监测全覆盖等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地方病危害。

三、落实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重点任务

(一)推动实施“十大工程”。

1.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科普“五进”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推动体育设施(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施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2.开展健康社区(乡村)、健康企业、健康机关(事业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创建,实施健康细胞创建工程。

3.加强重大疾病筛查救治,加大意外死亡综合防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施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程。

4.促进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开展县级医院等级提升行动。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工程。

5.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加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6.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完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7.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轮训,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

8.加快信息一体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加快实施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等应用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全覆盖且正常使用,加大服务智能化建设,实施智慧医疗健康升级工程。

9.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深化县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绩效考核评价,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工程。

10.加快医养康养产业发展,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将老年服务支撑体系纳入当地“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实施健康产业培育工程。

(二)推进落实30项重点措施。

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十大工程”和30项重点措施2021年度重点任务,按照自治区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的意见>工作任务台账》中确定的2021年度推进措施和年度实施目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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