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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21/2020-00351
  • 中宁卫发〔2020〕110号
  •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 基层卫生科
  • 有效
  • 2020年09月0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流行性感冒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宁卫发〔2020〕110号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来源: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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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

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同时也是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已陆续开学,传染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流感、麻疹、水痘、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联防联控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做到防控意识不麻痹、防控措施不松动、工作干劲不松懈;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调整、再充实,进一步加强防控物资等各方面的储备;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与辖区卫生院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幼儿园)传染病发生、流行情况,自觉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严格落实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县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密切关注县内和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疫情情况,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通报各学校,并主动进学校(幼儿园)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提高警惕,强化疫情监测与报告

各卫生健康副校长要指导所在中小学、幼儿园完善应急预案,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细化工作流程,指定疫情信息报告人,及时报告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和各种疾病异常发生情况。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网络巡查和疫情分析,及时发现学校内聚集性传染病病例,及时处置,为落实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争取最早时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与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发现同一学校出现多例类似病例就诊时,要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疫情报告。

三、严格制度,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一案九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九种制度,即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校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记录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和消毒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举一反三健全和完善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可操作。

二是加强通风消毒。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2011)》,通过改善公共卫生设施,落实通风消毒措施。一般情况下,要求教室、活动室、会议室、就餐场所、宿舍、厕所每天上午和下午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需采用机械通风换气;使用空调的场所应该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器或等离子空气消毒器进行消毒。同时,广泛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学校的环境清洁和日常消毒工作,有效预防流感、手足口病、水痘等常见传染病。

三是充分认识接种相关疫苗预防有关疾病的必要性。接种流感疫苗、23价肺炎链球菌疫苗、水痘疫苗、手足口病疫苗是预防流行性感冒、肺炎链球菌肺炎、水痘、手足口病的有效途径,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知情自愿、自费接种”的原则,及早在全县师生中宣传推广接种流感和肺炎链球菌等二类疫苗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县疾控中心要制定疫苗接种方案,积极组织和保障疫苗供应。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接种工作,在确保接种安全的同时,提高人群免疫屏障的形成,更好的预防秋冬季流行性感冒、水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传播和肺炎链球菌肺炎等有关疾病的发生。

四是加强健康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流感、麻疹、水痘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帮助学生了解防病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避免到人群密集且通风不良的场所活动,提高防范意识。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尽量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避免聚集性疫情的发生。

四、科学应对,加强疫情调查处置

各中小学、幼儿园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要严格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预案》要求,认真做好疫情的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置等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切实做好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病例隔离等工作,指导学校严格落实病例管理、通风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疫情不蔓延不扩散;疫情严重时经评估需要采取停课等防控措施的,及时下达停课意见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患者的治疗等工作,必要时转诊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五、加强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预防接种点、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等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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