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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21/2020-00135
  • 中宁卫发〔2020〕72号
  •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 医政医改科
  • 有效
  • 2020年07月16日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中宁县2020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宁卫发〔2020〕72号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来源: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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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遏制医疗乱象,净化医疗环境,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根据《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工作要点》(宁扫黑组〔2020〕)3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进一步净化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重点工作

(一)集中开展医疗乱象问题整改。总结2019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对2019年专项整治中发现并已经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不发生反弹。

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委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0年7月中旬前完成

(二)开展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对生活美容场所进行全面摸排检查,检查是否开展文眉、文唇、注射肉毒毒素、注射羊胎素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是否贮存、使用医疗美容器械或药物,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宣传,是否存在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是否有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规范生活美容场所行为。

牵头部门: 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一是清理整顿审批环节。对全县民营医疗机构统一开展年度校验,对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要求的医疗机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注销;对人员、设备、场地等不符合标准的诊疗科目依法予以注销;二是打击非法行医。通过比对医院花名册,逐一对医生、护士进行实地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超范围行医以及挂靠执业资格证等,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打击和整治医疗欺诈。对群众举报较多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诱导医疗、强迫交易、术中加价、过度诊疗等医疗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完成

(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根据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聚焦重点, 2020年以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针对经办机构,依据经办管理服务相关制度,重点治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虚假缴费、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治理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部门:医保局

配合部门: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开展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专项整治。

1.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开展拉网式调查,全面清理网络虚假医疗信息,对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予以关闭。

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委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前完成

2.查处药店以包装袋、扇子等形式发放医疗机构小广告、在公交站台广告灯箱发布医疗广告、在集市、路边发放医疗广告传单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未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前完成

3.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积分管理,加大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查处结果在医疗机构校验中的使用力度。

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强化协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会同各相关部门,细化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督查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做好动员。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要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法制和责任意识,规范执业行为。

(三)严肃执法,依法行政。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案件台账,对典型案件深挖细查,清理整顿不规范医疗机构,及时移送涉其他部门职责案件线索。

联系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马芳

联系电话:5025070

邮箱:znxwsj@163.com 

附件:2020年中宁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pdf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中宁县委网信办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中宁县公安局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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