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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21/2019-00102
  • 中宁卫发〔2019〕161号
  •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 医政医改科
  • 有效
  • 2019年08月15日
关于印发《2019年中宁县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宁卫发〔2019〕161号
时间:2019年08月15日 来源: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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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要求,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新方针,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19〕276号)要求,2019年,我县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遴选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原则上从获得自治区“群众满意的基层卫生机构”称号,且在乡镇卫生院岗位工作的注册全科医生。

(二)骨干乡村医生。在全县遴选2名骨干乡村医生,原则上从获得自治区“群众满意村卫生室”称号,且具有2名及以上村医的卫生室中选派。

(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含中医师)。在全县遴选3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业务骨干,原则上选派妇产科、中医、放射、B超、检验等临床急需岗位专业人员。

(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12名护理骨干。

(五)乡村医生专项技能短期培训。在全县遴选42名乡村医生,原则上从获得自治区“群众满意村卫生室”称号的村卫生室中选派。

(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在全县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10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机构负责人。

二、培训方式

本培训项目实行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培训。2018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开发建设的线上培训平台——中国继续医学教育平台,将逐步建成全国统一、连接共享的基层卫生人员电子学习档案。全区基层卫生人员均可免费注册并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学习结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凡遴选参加项目培训对象,必须完成国家统一线上培训。

1.参加本项目2019年线下培训的学员,需在线完成至少30学时的学习任务。学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学习内容,部分内容可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2.基层卫生服务平台的学习内容免费为经统一注册的基层卫生服务人才开放。

3.学员可凭手机号登陆平台学习(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补充个人信息后,即可进行线上学习。卫健局可登陆培训管理系统查看学员信息和培训机构信息;培训实施机构管理员可登陆培训管理系统,用于项目线下培训教学管理工作等。

(二)线下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在参加国家统一线上培训的同时,按照以下方式完成线下培训: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免费安排在县人民医院脱产临床实践进修1年。

2.骨干乡村医生培训。免费安排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各1人,脱产临床实践进修1年。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含中医师)专业技能培训。免费安排在县人民医院1人,县中医医院2人脱产临床实践进修4个月。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培训。以县为单位,集中安排在县人民医院12人进行临床护理技能培训5天。

5.乡村医生专项技能短期培训。安排42名乡村医生集中进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临床技能培训7天。培训地点在县中医医院。

6.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筹相关项目统一组织实施集中培训。

三、培训基地

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基地,按照培训计划统一安排,承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骨干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含中医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培训任务,对进修学员进行培训效果鉴定。

四、培训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培训,并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到县人民医院脱产临床实践进修学习1年,重点强化全科医学理念,提高基层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危急重症病人急救、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和处置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健康管理、康复、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

(二)骨干乡村医生培训。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培训,并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到县人民医院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脱产临床实践进修学习1年,重点培训各种适宜技术,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见慢性病的管理、健康教育、中医药服务技术、常见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

(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培训。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培训,并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到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脱产临床实践进修学习4个月,重点培训妇产科、中医、放射、B超、检验等临床适宜技术实际技能规范操作。

(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培训。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学习,并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安排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临床护理技能培训5天。重点提高护理技能、应急急救等临床实际操作能力。

(五)乡村医生专项技能短期培训。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学习,并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集中培训5天。重点培训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规范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等实际应用能力。

(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学习,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自治区卫健委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7天。

五、培训时间及经费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文件下发之日起脱产进修培训1年。安排培训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主要用于学员的绩效、食宿、交通、生活及带教老师等培训方面的补助。

(二)骨干乡村医生培训。文件下发之日起脱产进修培训1年。安排培训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主要用于学员的误工、食宿、交通、生活及带教老师等培训方面的补助。

(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专业技能培训。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年内脱产进修培训4个月。安排培训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主要用于学员的绩效、食宿、交通、生活及带教老师等培训方面的补助。

(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培训。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年内集中培训5天,安排培训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主要用于学员食宿、培训基地及带教老师等培训方面的补助支出。

(五)乡村医生专项技能短期培训。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年内集中培训7天,培训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主要用于学员食宿、培训基地及授课老师等培训方面的补助支出。

(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培训。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年内集中培训5天,培训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主要用于学员食宿、培训场地及授课老师等培训方面的补助支出。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是全面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有效举措,各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安排,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结合培训工作方案,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要将基层卫生人才培训纳入对口支援活动范围,制定培训计划,免费提供安排培训学员临床进修学习,确保项目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管理。本次项目培训对象涉及基层卫生六类人员,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培训人员,如期参加培训,对各类脱产培训学员要建立严格的绩效各类办法,确保学习培训质量。培训项目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与本培训项目相关的活动支出,重点用于脱产培训学员的住宿、生活、误工等方面补助,让学员安心学习,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其他项目使用。对培训工作走过场、组织不得力的单位将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学员和机构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绩效。卫健局将对培训项目进行跟踪、监测、督导和评估,重点包括培训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参与情况和培训效果等。卫健局在每个培训年度结束后要组织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定结果与经费补助相挂钩,成绩低于60分的单位相应扣减下一年的经费补助,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对各类短期和中长期培训结束后,要对每位学员进行培训效果鉴定。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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