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体卫〔2019〕63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宁夏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任务委内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项目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培养儿童养成科学用眼习惯,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可控制性眼病的发生发展,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二)具体目标
1.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到2030年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对全县0-6岁常住儿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及宣传活动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积极宣传推广预防0-6岁儿童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动员社会各界对儿童视力健康给予关注和支持。
(二)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1.初筛: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 《服务规范》)、《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卫办妇社发〔2013〕26号)要求,在新生儿家庭访视、1-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12-30 月龄儿童健康检查、3-6岁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时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对于0-3岁儿童,检查眼睛是否有异常。对于4-6岁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视力,并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记录检查结果。散居儿童的视力检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在托幼机构进行。不具备视力检查的托幼机构要委托具有视力检查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2.复查:对于初筛视力低下或不良的儿童,应当在2周-1月复查一次。
3.转诊和治疗: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对于眼睛或视力有异常的儿童,应当及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三)建立0-6岁儿童视力健康档案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等视力健康档案内容。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模块中及时录入儿童视力检查结果,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卫健局与教育体育局及时沟通衔接,使集居的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在托幼机构进行。同时要确保0-6岁儿童健康档案中儿童视力健康档案相关内容在儿童入学时完整、准确、顺利提取,并及时移交教育机构。
(四)开展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信息监测和报送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辖区内每年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和监测,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9〕9号)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全县数据汇总后按照全国妇幼卫生年报直报系统有关要求,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人数”、“6岁儿童视力检查人数”、“6岁儿童视力不良检出人数”等统计指标填报至《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健统53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对全县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6岁儿童视力不良检出率汇总统计(辖区内6岁儿童近视率以疾控系统开展的学生近视监测结果为准),强化分析利用,科学推进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四、组织管理和保障
(一)职责分工
1.卫生健康局。组织全县此项工作的管理和实施,制订实施方案,并成立全县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小组(见附件2)。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县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管理、业务培训、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督导检查及质量控制等工作。
3.各医疗卫生单位。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等技术指南,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相应的眼保健和视力诊断、治疗等医疗服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登记管理、初筛、转诊、追访及信息上报工作以及眼和视力不良及异常儿童专案管理。
(二)信息管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辖区内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的信息管理,掌握儿童视力健康情况。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信息数据送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理、汇总后每季度最后一天上报至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并于年底填报至全国妇幼卫生年报直报系统《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健统53表)中。
(三)经费保障
0-6岁儿童健康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按照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预拨、结算和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县0-6岁儿童健康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是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的一项重要工作,自治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目标任务,作为衡量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将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进行约谈问责。为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全力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按照目标任务数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加强质量控制。为规范0-6岁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加强质量控制频次,以保障0-6岁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及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结束后要对全县质量控制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向卫健局提交质量控制报告,不断提高全县工作质量。
(三)加大培训力度。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大对全县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师、儿童保健医生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岗前培训力度,要规范培训内容,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发放合格证书,以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和质量。
中宁县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领导
小组和专家技术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马东升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 俞 阳 县人民医院院长
田淑萍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张海玲 卫生健康局妇幼老龄科科长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保科工作人员
二、专家技术小组
组 长: 田淑萍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刘国伟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眼科主任医师
成 员: 李 伟 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万惠萍 中医医院医务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王晓亮 县人民医院眼科主治医师
曹振川 县人民医院眼科主治医师
刘 娟 县人民医院眼科主治医师
王淑霞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护师
郭春燕 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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