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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21/2019-00019
  • 中宁卫发〔2019〕104 号
  •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 办公室
  • 有效
  • 2019年06月03日
关于印发《中宁县城镇无业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宁卫发〔2019〕104 号
时间:2019年06月03日 来源: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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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死亡率,保障城镇无业妇女健康权益,2019年,市人民政府将城镇无业妇女“两癌”检查列入“妇女关爱行动”民生实事。为确保年度民生实事任务按期完成,结合中宁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自2019年开始,按照“三年一轮回的方式”,每年全县完成1900名35-64岁城镇无业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二)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两癌”患者治疗率达95%以上

(三)逐步提高育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项目范围及对象

(一)项目范围。中宁县所有乡镇(社区)。

(二)实施对象。中宁县非农业户籍(包括流动人口),年龄35-64岁的无业妇女。

三、项目内容及流程

(一)确定目标人群。35-64岁城镇无业妇女,无“两癌”恶性肿瘤史,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者为目标人群。适龄妇女在2019年度内只能接受1次免费检查。乡镇政府、村(居)组织有关人员,在公安、妇联、卫生、民政等部门的配合下,对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登记造册并发放“城镇无业妇女两癌检查通知单”,动员并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检查。

(二)规范检查流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城镇无业妇女“两癌”检查及转诊工作。检查前对前来接受检查的妇女签署“城镇无业妇女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填写《城镇无业妇女乳腺癌检查登记册》,详细、如实登记受检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检查时间等信息,询问是否曾接受过“两癌”检查。严格按照检查流程开展检查工作(“两癌”检查流程见附件3、4)。同时进行“两癌”健康宣教及高危人群评估,对可疑阳性病例及时转诊。

(三)具体检查内容。

1.宮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检查结果要求阅片机构阴性涂片保存2年,阳性涂片长期保存。检查机构出具检查报告。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宫颈细胞学检查异常/可疑者具体包括: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ASC-US)、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不除外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 (ASC-H)、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LSIL)、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鳞状细胞癌(SCC)、不典型腺上皮细胞 (AGC)(其中不典型内膜腺细胞应进行分段诊刮术,排除子宫内膜病变)、腺原位癌(AIS)。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取材送县人民医院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确诊阳性病例治疗后跟踪随访。

5)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检查机构要建立“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并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督促异常/可疑患者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

2.乳腺癌检查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检查机构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进行分析评估(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检诊医师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及乳腺B超检查,记录乳腺大小、硬度及异常症状和体征,填写《乳腺癌检查个案登记表》中相关内容,超声检查图片要求长期保存。

2)钼靶X线检査:对乳腺超声检查结果为BI-RADS分级0级或3级及以上者转诊到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钼靶X线检查可疑阳性或阳性者,做病理检查进行确诊。超声结果BI-RADS分级0级或3级及以上需要进行乳腺钼靶检查及病理检查者要求出具《乳腺超声检查诊断报告单》,原件交受检对象,复印件粘贴到《乳腺癌检查个案登记表》中,出具报告单一周后,检查机构负责预约安排辖区内应查妇女携带《乳腺超声检查诊断报告单》《乳腺钼靶X线免费检查通知单》或《乳腺组织病理学检查申请单》(此两项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到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乳腺钼靶及组织病理检查。

3)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检查机构要建立“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督促异常/可疑患者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民生实事工作任务是否完成是市人民政府考核各部门的重要内容。卫生健康局、妇联、财政局牵头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和技术指导小组(附件2),负责全县城镇无业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组织考核评估,技术指导小组负责进行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管理信息、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汇总分析和效果评估。

(二)落实相关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项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卫生健康局:督导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开展城镇妇女“两癌”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妇联:负责开展宣传动员,发动县、乡、村(居)各级妇女组织对辖区内目标人群进行登记造册和开具“城镇无业妇女两癌检查通知单”,负责对确诊的“两癌”患者按照全国妇联相关政策给子救助。财政局:落实项目检查经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城镇无业妇女“两癌”检查流程规范开展检查活动,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落实转诊、治疗及跟踪随访工作;按照“月度统计、季度汇总、年底总结”的要求,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月5日前将检查进度汇总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同时抄送县妇联。

(三)严格质量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检查操作流程及结果,异常病例管理随访,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质量控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医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的准确性。

(四)保障项目经费。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按照“当年全额预拨、年底考核结算、差额多抵少补”的原则拨付。宫颈癌检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动员、妇科、白带常规、宫颈脱落细胞、阴道镜、组织病理检查及相关试剂、耗材、管理经费等。其中妇科检查、白带常规、宫颈脱落细胞、阴道镜、病理检查的工作经费标准13元/人、12元/人、25元/人、83元/人、158元/人,阳性及可疑病例随访的工作经费补助标准5元/人。乳腺癌检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机构开展乳腺临床检查、超声检查及钼靶检查,费用标准分别为13元/人、70元/人、140元/人,阳性及可疑病例随访的工作经费补助标准5元/人,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要求,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中宁县妇女联合会

                               中宁县财政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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